天柱山 发表于 2010-5-29 16:06:18

张鸣岐与清末广西“新政”。

  张鸣岐的前半生跟广西有着不解之缘:他从一个困顿书生一变而为边疆重臣,得益于广西人岑春煊的提拔,而其发迹以及取得良好声誉则是在广西为官期间。
  张鸣岐(1875~1945年),字坚白,山东无棣人。1894年考取举人。1898年被荐入岑春煊家就馆。岑春煊应诏陈言,由张鸣岐代拟的奏折受到光绪帝的嘉奖,所以张受到岑的器重。岑春煊曾说过:“坚白与我,志同道合,可以做长久的朋友。”于是,随着岑春煊的升迁,张鸣岐也步步高升。岑春煊在一封密折中称张的才干“胜臣十倍”,对张鸣岐极力推荐。1906年12月,清政府任命张鸣岐为广西布政使,署理广西巡抚,第二年6月实授,独揽全省大权。1911年,张鸣岐升任两广总督,入民国后,还出任过广西巡按使。晚年下台后隐居于天津。张鸣岐一生,为人诟病者有三:一是任两广总督时,镇压了黄花岗起义;二是曾上表支持袁世凯复辟帝制;三是抗战时出任伪职。
  张鸣岐在广西任职期间,一方面镇压各地风起云涌的民变,另一方面也施行了一些“新政”。说到清末新政,我们不能不回顾一下清末的改革,由慈禧太后掌握实权的清政府支持洋务派的改革,却扼杀了维新派的变法,使中国错过了追赶世界发展步伐的机会。迫于内外压力,清政府于1901年开始推行一系列改革,其主要内容包括:改革兵制,编练“新军”;振兴商务,奖励实业;废除科举,兴办学校;改革官制,整顿吏治。虽然对全国来说,这些改革显得晚了一点,但对广西这样的偏远地区,推行新政还是有利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张鸣岐在上述四个方面都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
  广西地处南疆,处于边防前线,军事地位非常重要。因此,1907年陆军部要求广西应练新军一镇(清末新军基本建制单位,每镇官兵定额12512人,由兵、马、炮、工、辎重等兵种组成,设统制率领。镇下设协、标、营、队、排、棚,基本相当于后来的旅、团、营、连、排、班),限五年编练足额。张鸣岐对陆军部的计划积极支持,年底就设立了督练公所,专意训练新军,实行军事改革。广西是一个穷省,编练新军经费难筹,张鸣岐想方设法,最后从粤海关洋税中得到白银15万两,作为编练新军费用。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张鸣岐要求从龙济光、陆荣廷等旧军中挑选精锐,编练成新军。由于经费不足,到1910年,广西只在龙州编成新军一标,在桂林编成一个混成协,距一镇(合三协)尚有不小差距。
  因为遭受连年战争,广西不少地方田园荒芜,老百姓贫困潦倒。张鸣岐认为首先必须从开矿、垦荒着手,才能恢复生产。在垦荒方面,他一方面实行官垦,一方面鼓励商民领垦。1909年,颁布《广西新订开垦章程》,对领垦卓有成效者,实行奖励。在政府的鼓励下,民间出现了一股兴办公司、领垦荒地的热潮,全省共建立垦殖公司几十家。在开矿方面,他做了这么几件事情:一是勘测矿产。他委任留美矿师王宠佑为矿师,负责全省矿产的勘测、开采事宜,并聘请巴黎国立矿业学堂毕业的张金生,到贺县(今贺州市)西湾一带实地勘测煤矿;二是开办矿厂。张鸣岐奏请清政府开设富贺官局,开办了一个富贺煤矿、一个西湾锡矿。煤矿虽然亏折,但锡矿有盈利;三是招徕华侨投资矿业。他派人到海外招徕华侨回国兴办矿厂,先后有朱博文、叶恩等人回国投资开采贵县(今贵港市)、南丹、贺县等地矿产。此外,张鸣岐还鼓励私人集资开采锡矿,“任由官绅商民自来、自炼、自运出口售卖”,使锑砂出口大增,生锑及纯锑由1910年的四万零八磅(英美制重量单位,一磅合453克)增加到1911年的七十七万二干六百磅,将近增加20倍。在举办近代企业方面,他也做了不少事情。其中最重要的有:设立“劝业道”, 奖励工商业发展;在桂林开办“省立公费纺织习艺厂”,招收三百名学徒,采用新式技术织布;在梧州设立炼锑炉厂,购置设备,招募技师主管炼锑、验锑;在梧州设立丝业有限公司。这样,广西开始有了一些近代化的企业,为广西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在全国各地兴办新式学校。张鸣岐在广西执政时对这一政策非常支持,陆续兴办了各类学校。为了推动广西教育事业的发展,他将前广西巡抚黄槐森创办的体用学堂改为优级师范学堂,目的是培养初级师范学堂教师和中学教师。这所学校是广西最早培养师资的场所,是后来广西师范专科学校乃至广西师范大学的前身。各地还设立了简易师范传习所。更值得一提的是,他在当时的省城桂林还成立了一所女子师范学堂。张鸣岐认为,发展实业需要有专门的人才,所以非常重视实业教育,先后在梧州创办了蚕业学堂,在龙州创办了边防中等实业学堂,在临桂开办了广西农业试验场附属讲习所。1909年,三所实业学堂分别改为广西第一、第二、第三中等农业学堂。这些学校聘请国内外教师来广西讲授科学知识,并购买新式仪器、种畜、种子,发展农牧生产。此外,他还创办了陆军小学堂、陆军干部学堂、陆军测绘学堂、法政学堂、警察学校、典狱学堂等军事、政法学校,培养军事、政法人才。1907年,他在桂林设立土司学堂,训练土属人才。各地土州县也设立了小学,对促进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有所贡献。
  清末“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改革官制。按照清政府的设计,在中央设立资政院,在各省成立谘议局,作为民意机关,筹办地方自治。经过筹备、谘议局议员选举以及议长选举,广西谘议局于1909年9月在桂林王城正式成立。为了筹办地方自治,张鸣岐于1908年设立自治局,随后在各地开办自治研究所,并设立地方自治筹办公所。在改革司法制度方面,根据清政府的要求,将广西按察使司改为提法司署,负责全省司法行政。下辖总务、审判、监狱三个科。1910年6月,广西法院成立,同时设置高等审判厅。同年11月,梧州设立梧州地方审判厅和苍梧初级审判厅,均设置民事和刑事法庭。在清朝垮台前,广西初步建立了现代的司法制度。
  此外,张鸣岐还派遣留学生到欧美各国学习,并创办报纸、建立图书馆等,在文化建设上也有所建树。
  广西是一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省份,人才尤为缺乏。要举办“新政”,非得向异地借才不可。张鸣岐在人才引进上还比较开通,大胆地吸纳了一批人才。1907年,陆军小学堂成立时,他聘请蔡锷为学堂总办;1908年,广西兵备处成立时,他邀请日本陆军士官学堂毕业的王孝缜、李书城、孙孟戟等来广西,一起筹办新军。随后又从各地招聘人才,先后来桂的军事人才近八十人。张鸣岐还延揽了一批金融、矿业、法政方面的人才。总之,张鸣岐执政时的广西,曾经是新人物荟萃之地。人才的引进无疑有利于广西的经济、军事、文化建设以及社会的进步。
  相对于人类历史的发展,张鸣岐在广西的活动不过是短暂的一瞬。但对张鸣岐本人以及广西来说,这个阶段是有可圈可点之处的。他所采取的一些举措,对当时广西的经济、社会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宾长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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