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壹书斋 发表于 2010-4-3 20:21:01

明清清肃吏治的努力为什么均告失败?

  纵观历史,贪官层出不穷。每个朝代都有苛刻的律法,旨在清肃吏治,约束和惩治官员贪赃枉法。
  以明清为例,明清两季酷刑之盛,在中国历史上是赫赫有名。与伦理纲常、道德教化一样,白色恐怖也是维持一种秩序的强硬外力。我特别注意到清代的刑罚尺度,诸如越级上告这样的“罪行”,都可能处于腰斩。“从重从严”的打击力度更是足以在人们心理上形成威慑,让人不敢擅越雷池,就像文字狱的意义并不在于惩罚而在于心理威慑一样。然而,严酷的刑罚装饰的仅仅是一个貌似严密的行政——司法系统,辅佐的是贪官酷吏,繁冗精密的律条恰恰为他们“虐下民,欺上天”提供了依据,它永远不能使社会生活回归正常的轨道。
  嘉庆年间,嘉庆惩办贪官和绅后,怎么处理这个被抄没的巨额财产呢?其中很少一部分,赏赐给了有功的亲信大臣,绝大部分,则被嘉庆皇帝据为己有。难怪当时社会上流传着这样的民谣:“和绅跌倒,嘉庆吃饱。”
  明清的官员们维护着所谓法治的同时,腐败已成为他们日常工作,成为一种得到普遍公认的契约。腐败,已经由政治相对清明的建朝初期的个体行为。不可遏止地转化成阶层性行为。而反腐败,也早已脱离了最初的廉政意义,从而沦为了统治阶级的工具,或者说,它可为白热化的权力争夺、党同伐异赋予了一个好听的名目,一个人人可用的借口。这是人人皆知的秘密。
  《阅微草堂笔记》揭露的吏治腐败具体表现有五个方面:
  一是官吏道德败坏,基本素质差。
  作品着重从生活官吏是否注意检点生活、是否遵循封建礼教的家庭伦理等方面来表现一些官员的道德缺陷。
  这些官员在两性生活方面往往比较放肆,如《滦阳消夏录(一)》描述某孝廉与一群轻薄少年郊游踏青,见到女子便穷追不舍,不料鬼魅幻化成孝廉妻子的模样耍笑他,并数落他:“尔读圣贤书,……何以挂名桂籍耶?”骂得孝廉“面如死灰,僵立道左”。而另一孝廉挑逗路遇女子,没想到由狐幻形的该女子在“微动一念”时忽然自悟,连说“吾几败”而迷途知返,以此反衬孝廉的无德(如是我闻二)。台湾驿使白天叱骂狐幻形为艳女登墙下窥,狐为之惴惴不安;夜晚驿使却梦想他日纳其为妾,狐因此不仅敢将片瓦掷向枕边,还朗声相抗(滦阳消夏录一)。《如是我闻(四)》中有一篇直截了当描述因“鞭打台员”被黜的乌鲁木齐某参将的秽行:好色,将俘虏来的女子“自取最丽者四人”放在身边享用;作品还揭露了不少官员“眷一娈童”为官而行为殊不洁,令人不齿。还有身为“巨公”而“殊易与”,偶而听说有妖魅出没之地,便抑制不住好奇心,携宾友夜往听丝竹之声,先叱“淫词”,一时听到奉承之语,便顾不得是不是淫词了(如是我闻一)。“乌鲁木齐多狭斜”,“冶荡者惟所欲为,官弗禁,亦弗能禁”,风气败坏,吏治状况可见一斑(槐西杂志一)。
  作品往往将官员与鬼神狐怪接触时的情状,比如有没有狐怪骚扰,作为衡量他们道德修养的标志。作者坚持“德能胜妖”的观点,相信“端人硕士”定不为鬼所击,其父亲姚安公以身说法,表明阳能胜阴,实际上阐明了道德标准:“慈祥者为阳,惨毒者为阴;坦白者为阳,深险者为阴;公直者为阳,私曲者为阴”(如是我闻三)。御史某公性多疑,“虑有盗”、“又虑有火”,“又疑有魅”,又“驱狐”,结果妖由人兴,“魅乃大作”(如是我闻一)。某公无故痛詈狐媚,因“侵狐”而遭狐戏,自取其侮(如是我闻一)。凡是自己道德品行有问题的,便没有资格叱骂狐怪,再如“学宫有数鬼,教谕鲍先生出,则瑟缩草间。训导某先生出,则跳掷自如。”(槐西杂志一)。同样是因不尊神受到鬼神骚扰,作者认为假借正祀典之名扩大房宅的训导与为神祗乱点鸳鸯谱的少年相比,训导应该受到更严厉的惩罚,因为训导“内挟私心,使己有利;外假公义,使人无词”,要不是神祗揭露,几乎没有人知道(滦阳消夏录一)。
  作品还描述了一些官员斤斤计较于琐碎家事的情景,如“某公在郎署时,以气节严正自恃”,又亲自为奴婢配婚,却对于男女之间的接触交往吹毛求疵,过于苛刻,“童婢无多,不能使各治其事”,临死前还“口喃喃似与人辩”(滦阳续录五)。还有颇为滑稽的一则故事:尊官死后还要拘管小妾,鬼魂居然前呼后拥地找到再嫁的姬妾住处,光天化日之下把她扒光了衣服打屁股(滦阳消夏录四)。
  《阅微草堂笔记》中还有一个故事看起来是闲笔:有一个长随死后,别人发现他竟然把跟过的十七个官员阴私之事详细记账,而且知道内情的人还说他以此要挟过许多官员,作品评论道,若是官员无私,长随如何记载?(如是我闻一),这则故事大有深意。
  二是官吏贪酷,搜刮民脂民膏。
  《如是我闻(一)》写了一个县令罢官后遭到群盗抢劫,无人相救,当危及幼子时,有鬼魂附身于老媪挺身而出,原因是“此令欲贫人与贫人讼,剖断亦颇公明”,终于得到善报,至于被抢走的钱财,“是公刑求所得”,活该被掠,以赏罚分明的结局表现了作者对于官吏贪污的憎恶。具有训诫意义的还有以下的故事:如某公“读书二十年,作官三十余年”,却借尸还魂身为奴仆之妻,梦中呓语忏悔“积金徒供儿辈乐,多亦何为?”(姑妄听之二)。如盗贼自称“盗而不败”的秘诀是因为所掠为不义之财,如“贪官墨吏刑求威胁之财”,“一切刻薄计较、损人利己之财”被掠,是道德惩治的手段之一,盗贼是在替天行道,“虽至杀人亦无害”(如是我闻三)。对于贪官的愤怒,作品以果报的结局来宣泄:“萧然寒士,作令不过十年,而宦橐逾数万”,终于在晚年得一子荡尽家产(滦阳续录二)。作品入木三分地描画某些贪官的嘴脸:某公“自陈捡素”坚拒馈赠,送宾之后却“怅怅惘惘,若有所失”,还迁怒家人,假廉洁而真贪婪(如是我闻三)。由亡魂为夫求长随联想:“求以长随,至鬼荐枕,长随之多财可知。财自何来?其蠹官而病民可知矣”(槐西杂志三),从细枝末节发现问题实质,阅微知著。
  三是办事不力,草菅人命。
  作者指出,既为官,就不能“安身立命”,“至国计民生之利害,则不可言命。天地之生才,朝廷之设官,所以补救气数也。身握事权,束手而委命,天地何必生此才,朝廷何必设此官乎?”(滦阳消夏录一)《阅微草堂笔记》主张为官不仅要清廉,更要勤政。《滦阳消夏录(一)》中一个清官的昂然自称“无愧鬼神”,也遭到冥王的哂笑:“但不要钱即为好官,植木偶于堂,并水不饮,不更胜公乎?”之后历数此人“处处求自全”、“畏烦重而不举”,实为“负民”、“负国”,指出“无功即有罪”。
  作者痛恨那些伪善的官员,叙述额都统一发仁慈之心,放跑了“媚杀百余人”的鬼魅,贻患无穷,作者评论道:“姑容墨吏自以为阴功,人亦多称为忠厚,而穷民之卖儿贴妇,皆未一思,亦安用此长者乎?”(滦阳消夏录一)。又如某公“博忠厚之名,养痈不治,久而溃裂”,以至于一批官员“病民蛊国”。作品引《金人铭》语提出自己的见解:“涓涓不壅,将为江河;毫末不札,将寻斧柯”(滦阳消夏录五),立“忠厚亦能积怨”之论。某吏“存心忠厚,誓不敢妄杀一人”,作品并未以此为好官,“但见生者之可悯”,“刀笔舞文,曲相开脱”,殊不知“凶残漏网,白骨沉冤”(如是我闻三)。
  作品旗帜鲜明地指责草菅人命的官员。如某县令根据自己的梦境追查杀人凶手,把猜想的对象审得九死一生也未得结果,“若以梦寐之恍惚,加以射覆之揣测,据为信谳,鲜不谬哉!”(滦阳消夏录四)让一只黑狐自陈堕身为狐的原因:“我为刑官,阴庇私党”,使负冤讼辩者“抑郁愤愦”(如是我闻一)。再如某官员审理一个自杀案件时只想“锻炼罗织”加害相关人员,并“微以语导之”诱供(槐西杂志四)。
  四是卖官鬻爵。
  《滦阳消夏录(二)》叙述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故事:负国之官棰杀负主之奴,死者的魂附在别人身上与这个官员辩理,揭露这个官员卖官鬻爵,颠倒是非。对于官场上此类故事,作者似乎不便明说,只是从许多表现其他主题的故事中作为背景材料或情节线索在作品中曲曲折折、隐隐约约地作若干展示,但已令读者略见一斑。
  五是尔虞我诈,互相倾轧。
  《阅微草堂笔记》揭露官场上互相倾轧的情形,鞭辟入里。如《滦阳消夏录(三)》中写官场上同事之间有些矛盾,并没有不共戴天的之仇,一方犯案后,另一方并未落井下石,“虽引嫌不问,而阳阳有德色”,“虽虚词慰籍,而隐隐含轻薄”,正如死囚鬼魂所指责的“以修怨快我死”。《滦阳消夏录(四)》深刻揭露一帮官吏:“此辈结党营私,朋求进取,以同异为爱恶,以爱恶为是非。势孤则攀附以求援,力敌则排挤以互噬。翻云覆雨,倏忽万端”,这帮人死后鬼魂还互相控告闹得冥府不宁。于是作品借冥王之口分析原因,批判某公生前“所鉴赏,大抵附势之流”(滦阳消夏录六)。还有的官员因“机械多端,伺察多术,工于趋避,深于排挤”,天道罚其减秩,官为七品(如是我闻二)。某公身后托梦于友人,怨其无情,作者由此议论:“大抵士大夫之习气,类以不谈人过为君子,而不计其人之亲疏,事之利害”,以博忠厚之名为要(姑妄听之三)。有的人得到上司怜恤升官之后,“乃大作威福,复以气焰轹同僚”终于不久便落职(滦阳续录二)。
  在描写官场上的尔虞我诈的同时,作者还把原因归结到受害者自身的因素,如《如是我闻(二)》所写:甲请乙为助理,乙干没甲资财并挟其“阴事”,甲不敢公开申诉,请城隍判决,城隍告诉甲,问题的根源是甲满足于乙能使他“事事如我意”,现在吃亏上当并不能怨别人。
  作品还描述了官场上的“纷纷机械”的极致:“用其药者先杀人以灭口”,又为了使人们看完这个故事后不至绝望而设置了“而口终不可灭也”的结尾(槐西杂志一)。
  作品通过冥间和鬼神世界来表现对惩治吏治腐败的愿望,这其中,鬼神狐怪成为改善吏治的实际执行者,具体表现为三项措施:
  一是加强道德伦理教化。
  一个已经身为“地祗”的贵官向书生讲述儒者应当懂得圣人尊崇上天的道理,作者认为他的话寓意精深,但认为这不过是书生杜撰的寓言故事,他认为赫赫灵祗不应与讲学家争论是非。对于好为人师的官吏,《阅微草堂笔记》历来不以为然(如是我闻一)。但作者对鬼神狐怪出面教育官员并不反感,如董思任是公认的“良吏”,是清官,但被狐教训道:“不取钱乃畏后患”,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尤其是德能胜妖的良吏(滦阳消夏录一)。某公贪恋娈童秀色而险些上了杀人凶手的当造成错案,幸亏冤魂示警提醒他(滦阳消夏录三)。妖怪厉声叱骂“以道学自任”的某公(滦阳消夏录四)。道士对一个还算清正廉洁官员的劝告:“小人献媚旅进,君子弗受也。一小人伺君子之隙,投其所尚,众小人从而阴佐之,则君子弗觉也”,指出“千金之堤,溃于蚁漏,有罅故也”,这位官员的“蚁漏”先是“误涉旁门”后是“耽玩艳冶”,“嗜欲日深”招致如此景况(姑妄听之一)。
  作者如此结构作品,出发点正如姚安公所云:“聪明绝特之士兵,事事皆能知,而独不知人有死;经纶开济之才,事事皆能计,而独不能为死时计”,劝人凡事要多想几步,以多多顾及“死”后如何面对铁面无私的冥间各级鬼神作为道德底线(如是我闻一)。
  二是以各种冥报手段惩治贪官污吏。
  《滦阳消夏录(二)》中的某公因忘恩负义伏罪死去,《姑妄听之(二)》中一位候补官员因惑于美色而被狐怪裹金而逃而大爆丑闻。《如是我闻(四)》集中引用门人汪辉祖《佐治药言》中的几则故事,贪赃枉法者无以得善终,而“治狱仁恕”者得有科名子嗣之赏。某公生前为县令,怕影响仕途升迁,曲意掩盖自己工作中的失误,贻害百姓多年,死后灵魂被拘,托梦给门生,吁请蠲除当年所定租粮,有“则我得重入转轮”云云(槐西杂志一)。作奸犯科,终将受到惩处,即便是灵仙相助亦难逃其咎(槐西杂志四)。有人生前为官时对同僚“凡任劳任怨之事,吾皆卸尔;凡见功见长之事,则抑尔不得前”,冥司罚他后世代之死(滦阳续录一)。总之,作品让人们看到,凡是作恶者,或早或晚,或是己身,或是儿孙,或是生前,或是死后,或是现世,或是来生,无一能够侥幸逃脱冥报。
  三是建立一套严密的监控系统。
  《阅微草堂笔记》中鬼神狐怪建立的道德监控系统极其严密、细致,勘察准确,可谓洞察秋毫。如某孝廉而无廉耻,贪慕美色,邀请来的却是黑陋可憎的白发老狐;同卷中的另一个候补官员遭遇与此孝廉类似,所不同的是前者不过挨了几下飞来的瓦片,后者遇到的是个真正的老妇人,事情败露后让人们笑弯了腰(如是我闻一)。有的官员因为受到鬼神保佑逃过了灾难,马上因此而联想到“既在在处处有鬼神护持,自必在在处处有鬼神鉴察”(滦阳消夏录六)。作品有时则让冥吏直接告戒官员:“冥司断狱,惟以有心无心别善恶”,不要知错犯错(姑妄听之二)。还让人们看到,以冥间心镜可以照彻各种内心世界:“……回顾其影,则皆岸然道貌也。”并言“大抵名愈高则责愈严”(如是我闻一)。
  《如是我闻(二)》有一篇描述神灵查验一郡人的善恶,论断公明果决,取舍标准清楚,遇疑案则根据实际情况反复研究,实在无法裁决也不贸然判断,“此事出入颇重大,请命于天曹可矣”,总之决不敷衍了事。冥官应该是执法公正的典范了,对无耻之徒怒叱,判决果断,惩治的程度亦极有震慑力,决不徇私情,例如(如是我闻二)。
  尽管作者对吏治腐败给予了批判和揭露,但贯穿作品始终的则是姑息迁就的原则。如有一孝廉吝啬无人情,置亲人生死冷暖而不顾,作者对其因吝啬敛财所遭遇的种种不幸一再称快,但取其事后“愧不见客”称“足为善”,(如是我闻四),因而原谅了他。《如是我闻(四)》中就一“巨公”在佛祖生日时礼忏放生一事议论,认为虽不能因为限定某月某日如何便为善人、廉吏,但既有此举,“不愈于全不持乎?”再如写到一个昏官没有仔细审案,仅仅以滴血相验就断案。但作者突然又提出因果报应,认为其中有某种神秘的原因驱使县令这么做(槐西杂志一),有袒护之嫌。作品希望后来者引起足够重视:
  某公生前为县令,怕影响仕途升迁,曲意掩盖自己工作中的失误,贻害百姓多年,死后灵魂被拘,托梦给门生,吁请蠲除当年所定租粮,有“则我得重入转轮”云云(槐西杂志一)。在作者看来,一顶官帽到手,已经通过“身、言、书、判”等德与才的严格挑选,就证明道德修炼已经达到了一定水准,能为官是因为“有禄相”,连野鬼也没有资格侵犯(槐西杂志四)。这是官吏在获得官位之前的道德积蓄,只要就此警惕,稍加注意,有所畏惧,仍然有资格统治百姓。
  但这只是作者的一相情愿。在实际生活中,伦理教化只是停留在形式上,用严刑酷法惩治贪官污吏不仅是事后诸葛亮,而且治标不治本,作品并没有找到彻底铲除吏治腐败的根本妙方。
  出于上述原因,《阅微草堂笔记》所表达的是人们对贪官污吏普遍的愤怒,作者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却过于平静漠然,如同一个事不关己的旁观者。
  作者生活的乾隆后期,吏治败坏,贪污盛行,臭名昭著却深受乾隆宠信的大贪官和的贪赃枉法正是在这个时期大行其道,作者拘于明哲保身和其他一些原因,在作品中有意无意地回避现实,并没有将吏治腐败的真实状况公诸于众,而只是写了一些细枝末节的故事,作品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从鼠穴壁下谈起,“方其坏人之屋,以广己之宅,殆忘其宅之托于屋也耶?”以同理喻害人害己的权臣(槐西杂志一)。讲述明朝历史,明朝末年的惨状,原因为“官吏率贪虐,绅士率暴横,民俗亦率奸盗诈伪”,吏治腐败造成的结果,“下伏怨毒,上干神怒,积百年怨愤之气,而发之一朝”(槐西杂志一),有危机感,但没有充分揭示吏治腐败的危害。
  作品描述冥官判断阳间官员忠奸勤惰快速而准确,考绩制度严密,即便是战场上敌我混战场面纷乱、生死之念倏忽瞬间,也能逐一分别记录在册。再如某县令数年享用奢华,因“禄尽”而殁。身为政府官员生活奢靡却由冥间实施惩处,这本身就是对现行吏治监督制度的揭露,类似的还有,新得官者祭祀祖先,受祭者“颜色惨沮,如欲下泪”,此人到官不久即伏法,表明官吏德行审查制度的漏洞(如是我闻四)。
  作品只是罗列吏治腐败的现象,没有揭露吏治腐败是传统封建政治模式的必然产物;没有挖掘吏治腐败的根本原因,自然也就不可能提供铲除和根治腐败的方法;古代中国,吏治腐败是从未得到过真正解决的问题,因为皇权专制下的封建官僚统治根本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因此作品尽管不无认真地思考和讨论了这个问题,但也终归只是停留在理论的表层,这是作者思想的局限,也是历史的局限。
  由此看来,并非是杀几个贪官污吏那么简单。无论是惩处一些贪官污吏还是启用酷刑震慑,不从根本上解决体制问题,都不能阻挡明清王朝走向衰败的命运。
  人们只能看到瞬间的事情却不到过于缓慢的事情:墙皮黄了,漆柱旧了,时光一点点地偷走了人们的信念乃至生命。几百年一个轮回的朝代,就是在这种缓慢中不知不觉地死亡。官僚们成为职业贪污犯,盗空了国库,装饱了私囊。与面黄肌瘦的灾民形成对比,他们油光可鉴的面孔以及挺出一尺的肚皮便是他们行为的最精确注解和躲避不了的证据。说起来官员们也并不希望他们的朝廷土崩瓦解,那样他们岂不是失去了安身立命的依靠?然而当他们捧回光闪闪的黄金的时候,他们谁也顾不了那么多,他们每一个人都在加速着瓦解的过程。
  易中天先生在《帝国的惆怅》中说:“这些年许多人都有一个共识,就是认为腐败之所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是因为制度不健全,让人钻了空子。因此应该加快制度的健全和完善。这当然并不错。但如果以为只要有了完善健全的制度就万事大吉,却未免过于乐观。在我看来,再好的制度也只是“术”,不是“道”。“道”不变,变“术”是没有用的。而且,说得悲观一点,只怕是制度越严密,腐败就越严重。或许有人会说,这还是因为制度不够完善和健全。这话没错。但是,再完善再健全的制度,也是靠人来执行的。人不变,制度再好也没有用。最后的结果,恐怕还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防不胜防。中国人在这方面,可是积累了上千年的经验。
  由此可见,一个司法、舆论都依附于行政的国家是永远解决不了腐败问题的。自己不能监督自己这是铁的规律,违犯了这个规律就是触到了死穴。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明清清肃吏治的努力为什么均告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