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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状元宰相王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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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5-14 18: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曾(978-1038)字孝先,宋泉州晋江旌贤乡人。
      祖上世居泉州王厝埕,为王审邽之裔孙,八岁而孤,叔父王宗元收养了他,后随父兄迁居于山东省青州县益都,少力学,他眉目如画,一表人才,为人端厚,进止有礼,闲时平居,寡言少语,拜同里张震为师。他才思敏捷,擅长诗文,研习文史。他在《有教无类赋》解元试一诗写道:神龙异慕,犹嗜欲之可求;纤草何知,尚薰酋而相假。宋真宗咸平五年(1002)乡试,会试、廷试皆第一,连夺三元,成为北宋第27名状元。科举制度推行1300多年中,联捷三元者仅见17人,王曾占有一席之地,值得泉州人骄傲和自豪。金殿传胪后,王曾被授予监丞,便向叔父王宗元报喜。他信中写道:“曾今日殿前,唱名忝第一,此乃先世泉州王审圭积德,大人不必过喜。”后以监丞升山东济宁州通判;因政绩突出而得到皇上的赏识,被擢为秘书省著作郎、直史馆、三司户判官。
      当时,宋朝与辽和议,派遣特使聘问,国书上称辽为北朝,宋自称南朝。询问王曾可否?王曾通晓司礼,毫无迟疑地说:“称他们国号就足够了 ,受到皇上的赞许,维护了宋国的尊严。宋真宗曾经几次召王曾问事,王曾的提出的每一个建议,都颇有见地,受到朝臣们较高的评价和敬重。宋朝景泰年间,王曾升为右正言,奉诏负责制诰,起草诏令,同时兼任史馆修撰。累迁至尚书主客郎中,知审官院使,通使银台司、右谏议大夫等职。
      宋大中祥符九年(1016)正月,升任参知政事即副相。当时,真宗在王钦若、丁谓的怂恿下,恣意封禅,制造天书。王曾力谏“封禅之举劳民伤财,但未被采纳。翌年,王曾因与贺皇后为家住宅之事发生争执,被免去参知政事即副相之职。真宗病重后,王曾主张由皇后听政。这时,奸相王钦若结党营私,排斥异已,王曾被视为眼中钉,被除为礼部侍郎。天禧元年(1017)王钦若、丁谓不时奏罢王曾,让他出知应天府。不久,王曾调往天雄军,旋即复任吏部侍郎、参知政事。
      仁宗即位后,章献刘太后听政,宋乾兴元年(1022)七月拜王曾为宰相,朝廷倚以为重,王钦若、丁谓终于败在王曾的手下。位居参知政事的王曾办事果敢,为人端厚,正直大臣都很信赖他。刘太后见状,遂擢王曾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会灵观使。不久,兼户部尚书、昭文馆大学士、玉照应官使。但后因几件事不肯与刘太后通融,惹得刘太后很不高兴。当初是他坚持刘太后只能摄政,不能专权,刘太后因此对王曾极为不满。宋天圣七年(1029)六月宋真宗兴建的玉清昭应宫,因遭雷击起火,被化为灰烬。刘太后借故罢了王曾的相职,让他出任青州知州,天雄军、河南府地方官,颇有政绩,百姓为他画像立祠。明道二年(1033),刘太后寿终正寝,仁宗亲政,王曾才被召回朝廷任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宋判河南府。
      景佑二年(1035)王曾再次拜相,任命他为最高军事机构长官枢密使。封为沂国公。其时王曾为相,进退人士都不让外人知道。名相范仲淹对王曾说:公开地任用贤人名士是宰相的职责,您德高望重,惟缺这一点。王曾答道:作为执政大臣,把恩赏全揽到自己身上,那怨恨归谁呢 ?范仲淹叹服,时人称他为贤相。后因与专权的宰相吕夷之间屡起纷争,宋景祐四年四月两人同时被罢相。其后。王曾又以左仆射、资政殿大学士的身份任郓州通判。
      宝元元年(1038)十一月王曾去世,时年六十一岁,赐谥号为 文正”。宋仁宗还亲自为书写碑文,称为旌贤之碑;其安葬之地晋江廿九都太和山之乡称为“旌贤乡 (一说“清蒙”取其“旌贤”的谐音)。其妻李氏是名相李沅的女儿。王曾无子,其弟王皋之子王绎,出继王曾为嗣。人们为了纪念这位先贤,清乾隆间,在泉州府城隍庙之左建五贤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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