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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侵华期间对中国的情报工作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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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5-21 15: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 监察及搜集情报
      一、加强统制监察组织的对策如下:
      1.增编日军方面的警务机关。
      2.在整个华北地区改编和加强中国方面的警务机关。为此,向该机关内派入必要的日方指导员。
      二、各个日华公私机关获得的情报,应及时或定期向有直接关系的机关报告或通报。
      三、情报的综合整理工作,由最高军司令部负责进行。注意观察敌方,尤其是共军的组织情况、各种工作、对民众的影响,以及我方思想工作的效果等。
      四、最高军司令部指令中央灭共委员会,专门负责整理上述情报中有关共军的部分。
      第二 摧毁思想策动的根源
      第一、对敌方,尤其是对共产军、匪的扫荡。
      一、以皇军的武力进行扫荡
      1.进行讨伐行动时,重点指向共产军、匪,彻底扫荡,摧毁其游击根据地。
      2.兵团长或守备队长,为了统一进行治安肃正工作,根据需要可统一指导当地的日本及中国方面的各个机关。
      3.为了不失时机地进行讨伐,兵团长或守备队长统辖当地各机关的情报工作,使之做出迅速、准确的匪情报告。
      二、以警务机关的实力进行扫荡
      1.对共产军、匪的扫荡原则上主要依靠军队的武力讨伐,但对小股匪团及武装的共产抗日团体,也可在军的警务机关的统辖下,由各警务机关协作,编成武装警察队进行讨伐。为此,规定在必要时,可接受辅助宪兵的派遣或部队的协力。
      2.进行武力讨伐时,最重要的是要统一领导各警务机关的行动。因此,应实行以军的警务机关为中心的警务统制,在其统一指挥下进行武力镇压及搜查检举。
      对非武装但有势力的共产抗日团体的检举镇压,大致以前项要领为准。
      3.为了不失时机地进行讨伐,各机关应在统一领导下进行活动,迅速准确地搜集情报,并将其结果进行通报。
      第二、对共产抗日团体的破坏。
      其一、共产抗日分子的检举、扑灭
      对共产抗日分子的搜查侦探工作,务必做到严密周到。为了准确,迅速地检举,扑灭共产抗日分子,应实施以下对策:
      一、实行彻底的户口调查,并进行及时的盘查搜索。
      二、为了取得准确的谍报。应获取和培养优秀的谍报员。为此,要注意利用检举、逮捕的犯人或叛变分子。
      三、对有左倾嫌疑者及伪装的叛变分子,要严密监视其言行。对一般叛变者也应加以相当注意。
      四、为了提高搜查侦探网的组织及机能上的实际效果,应谋求实现民众的警察化,并大力加以普及。
      五、教育、训练日华双方的宪兵及警察官,在提高其知识见闻及技术能力的同时,采取培养侦探及科学的搜查等方法,以期不断提高检举效率。
      其二、消灭共产抗日团体据点
      共产抗日团体的主要根据地,在城市里,是外国租界或外国人杂居地等受外国权益庇护的地区,以及铁路、工厂、学校等地方。在农村、山村,则建立所谓游击区,做为策动的据点。因此,为了消灭这些据点,除采取前述措施外,还要实施下列对策。
      一、对于外国租界方面,除督促外国官宪进行检举镇压外,还要采取将其诱出租界,或秘密行动的办法,直接检查搜捕。
      二、对于游击区,除采取反共宣传及秘密行动,进行内部破坏,使匪民分化外,并组成以间谍、叛变分子为主的特别搜查班,积极进行检举镇压。
      第三 对思想策动的取缔
      第一、取缔结社、集会及有多数人参加的活功
      对共产系统及其它反国策、反时局的结社加以镇压。为此,实施以下对策。
      一、对于结社、集会及有多数人参加的活动,命其事先申请许可,明确其应负的责任。
      二、对非法、秘密的活动,应依靠监视及情报工作,予以检举处罚并使之解散。
      三、对于带有政治、文化、或社会科学色彩者,应特别加以注意。对于其它方面也应进行充分观察。
      四、应特别注意在学校、外国租界及教会内进行的策动。
      第二、对言论、著作及印刷出版的取缔
      一、确立检阅制度,杜绝借合法手段进行思想策动。同时,对非法的思想策动,严加取缔。
      二、对于日、满及外国的出版物,应加强检阅制度,经过严格挑选方许进口。对于日本的出版物,应与国内当局保持紧密联系,采取措施防止产生不良影响。
      三、对过去的出版物重新进行严密的审查。
      四、对图书馆、学校、教会的检查、搜索工作,应彻底进行。
      五、税关、列车及其它地方的检查工作,应彻底进行。
      第三、对戏剧、电影的取缔
      一、在民众娱乐中,戏剧、电影影响最大,因此在取缔管理的同时,应注意加以指导,使之成为思想诱导的工具。
      二、加强检阅制度,对违反东亚新秩序建设精神的戏剧,电影,要严加取缔。
      三、指导剧作家、演员及电影界人士,使之创作、演出健康、明朗的作品。
      四、对于日、满及外国的电影,经严格选择后方许进口。
      五、实行配给统制。
      六、制作符合新指导精神的健康、明朗的电影,促使广大民众观看。
      第四 对敌工作
      在摧毁敌人战斗意志的同时,煽动国共抗争,使敌军从内部崩溃;鼓动敌方势力范围内的中国民众,掀起高昂的反战和平气氛,诱导民心,使之反蒋排共归附于新政权。为此,实施以下对策:
      一、对敌方军队进行各种宣传,鼓动和助长回避战争及反战的气氛,使敌丧失战斗意志,煽动官兵的不满情绪,挑拨官兵不合,使之意志颓废。同时,加强优待俘虏工作,诱敌投降和逃亡,从思想上瓦解敌方军队。
      二、利用国共合作中的矛盾,尽量采用宣传、谋略等各种手段,煽动两党之间的摩擦,破坏两者的合作,以导致“抗日救国”统一战线的崩溃。另外,采取适当的谋略工作,促使国民党军主动地去扑灭共军。
      三、彻底揭发、宣传苏联及共产党的阴谋罪恶。使尽人皆知如不迅速扑灭共产党,就不能避免苏联的赤化侵略、破坏民生福利的道理。要使民众树立排苏灭共的观念,同时,强调宣传皇军圣战的目的,诱导民心逐渐亲日。
      四、强调即使继续抗战,中国也绝无战胜的可能,反而只能使国家、国民陷于贫困悲惨的结局,从而助长反战和平的气势。同时,采取措施,攻击蒋政权的错误政策,使民心背离蒋政权,归附于新政权。
      五、对敌宣传,主要依靠我方飞机散发宣传品,无线电广播,邮寄宣传文件,指挥潜入敌区的工作人员,利用回教徒、天主教徒、德意人士等,以及尽量操纵外国记者为我宣传。同时,与敌区内的反共、反蒋分子秘密联系,巧妙地予以利用。
      六、有关对敌宣传工作,应与华中、华南方面军、海军及大使馆方面紧密联系,使宣传方针及内容,在完全统一的步调下进行。
      引用英美法苏人士及在外华侨的言论、文件,或者通过这些人士进行宣传,效果极大。因此,由中央与驻外国的大、公使馆武官取得联系,将第三国人和中国人的姓名、中国的政治团体和思想团体的名称,写进宣传文件中是有利的。
      七、从敌区内部发行的报纸杂志及其它情报中,不断调查敌势力范围内中国民众的国民精神、社会形势、国民生活及军队内部的情况,特别是注意调查其弱点,以确定相应的宣传目标、范围、时期、材料及方法.针对重点尽力发挥。努力做到先发制人、出敌意料,并顽强地进行此种宣传。同时,应经常调查宣传的效果,适应当时情况,及时改变方法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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