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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清官文化与当代廉政文化建设。(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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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4-24 16: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没有与大家一起探讨“传统清官文化与当代廉政文化建设”话题前,不由得我想给大家说说内乡县衙楹联反映的为政清廉文化:几年前,单位曾组织前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重点参观考察了被誉为古代四大官衙的之一的 “内乡县衙”。领略了古代官府文化的厚重积淀,悠远的历史回音仿佛现在就在耳畔萦绕。
      内乡县衙是我国目前保存最完整的封建朝代县级官署衙门,始建于元朝大德八年,现存建筑为清朝光绪20年所建。一位著名学者在参观了内乡县衙后欣然题词:“一座内乡衙,半部官文化”。所谓“半部官文化”,是因为内乡县衙作为基层政府机关,它所代表的主要是封建时代基层官场的官文化,所以只能说是“半部”(2000年10月,内乡县衙被列入“中国四大古代官衙”故宫、保定直隶总督府、山西霍州署、内乡县衙之一,享有“龙头在北京,龙尾在内乡”的美称)。
      当我伫立在写有“内乡县署”四字的县衙正门,听着导游生动的解说,加之的职业敏感,很快就被古代官衙独具特色的廉政文化气氛所包围、所感染。
      首先映入眼帘,给人以巨大视觉冲击的,是与县衙大门相对而立的一字形青砖浮雕建筑,这是县衙建制的重要附属建筑,也叫照壁。按照古代的风水理论,照壁正对大门,起到屏蔽作用,使衙门藏风生气,并产生庄重、森严、神秘的建筑气氛。在照壁的浮雕画面正中,有一个形似麒麟的怪兽,叫“贪”,这是神话中的最为贪婪之兽,传说它能吞下金银财宝,从画上可以看到它的脚下和四周尽是宝物,但它仍不满足,张着血盆大口,妄图吞吃天上的太阳,结果落了个粉身碎骨,葬身悬崖的可悲下场。这正好验证了 “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心不足吞太阳”古语。据记载,在照壁上绘画“贪”的形象,是明太祖朱元璋的首创。为了使吏治清明,他多次颁布严刑重典,后来还发明了骇人听闻的“剥皮揎草”之刑,就是将贪官在衙门里的土地庙施以酷刑处死后,剥下整张人皮,在里面填上草,挂在官衙大堂官座之旁。后来,朱元璋觉得重典治吏只是权宜之计。“剥皮揎草”也未免过于野蛮,对后任的官员也会形成一种莫名的恐惧且有失人道,并非什么好办法,而要保证官员清廉,借助文化的力量触及灵魂也许效果会更好些。遂颁旨废除“剥皮揎草”的酷刑,改为各级衙署在照壁上刻绘“贪吃太阳”的图案,使每天进出官衙的官员时常与照壁打照面,达到时刻提醒官员切莫贪赃枉法的警示目的。将照壁视为“廉政警示牌”的做法,一直沿用到清朝末年。
      内乡古县衙廉政文化的另一特色,就是县衙内的匾额、楹联不仅数量众,而且语言精练、内涵丰富,令人深思。进了县衙大门,百米长的青石甬道穿过仪门直通大堂。大堂、二堂、三堂是县衙中轴线上的三大主体建筑,座落在高高的台基上,显得格外巍峨端庄。
      大堂,是知县发布政令、举行重大典礼和公开审理大案要案的地方,也是整个衙门的中心建筑,古朴肃穆,尉为壮观。大堂上方悬挂着“内乡县正堂”行楷金字匾额,堂前粗大的黑漆廊柱上有抱柱金联,为清代的监察御史魏向所撰,上联是“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下联是“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在古代封建社会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下,掌控着一县行政、立法、司法大权的知县,在缺少外部有效监督制约的情况下,仍以这幅清代名联作为座右铭,时刻自重、自省、自警和自律,其精神诚然可嘉。
      二堂,是知县预审案件、审理民事案件和大堂审案时退思、小憇的场所。二堂的门上方悬有“琴治堂”匾额,其抱柱楹联是:“法行无亲,令行无故;赏疑唯重,罚疑唯轻。”要求为官者在执法办案时要不分亲疏远近、一律平等,不徇私情,公正执法;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一时难以查清的案件,处理时要留有余地,以免冤枉好人,从而做到爱护百姓。此联反映了为官者“疑罪从轻”(其实,在我国刑法修改前,我们一直沿用这个观点,甚至某些地方仍然如此)有执法思想。
      三堂是知县接待上级官员、商议政事和办公起居之所。在三堂正中横匾上写有“清慎勤”三个大字。此典出自晋武帝司马昭训臣之言:“为官者当清、当慎、当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清代皇帝把“清、慎、勤”三字作为劝为官者的箴言,警诫各级官员做到“清正廉洁,谨慎处事,勤于政务,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而三堂的楹联更是历来为人们激赏:“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这是清康熙年间内乡知县高以永在任期间撰写的对联。高知县身为地方官,能在思想上很少“官贵民贱”的观念,并自觉地与百姓等同,视百姓为衣食父母,时刻想到为老百姓谋利益的民本思想,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的确十分难得。许多领导看到这副对联也都深有感触。原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视察内乡县衙时,对这副楹联所阐明的官与民的辨证关系、地方官与一地治理的辩证关系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原国家主席江泽民视察河南时,听取当地工作汇报,得知这幅对联,也给予了高度评价,堪称警世名言,绝无仅有。由此可见,这副对联所具有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
      内乡县衙的牌坊、石坊、碑刻等也是古代宣传廉政文化的重要形式之一。宣化坊,位于县衙大门与照壁之间,是一座三门四柱斗拱式牌楼建筑。面南书有“菊潭古治”(内乡古称为菊潭县)四个楷书大字,洗练凝重,浸润着历史的苍桑,面北书“宣化”二字。宣化,即宣扬教化之意。宣化坊作为内乡县衙的标志性建筑,也是官府向社会和百姓进行宣传教育的场所。在古代,每逢初一、十五,知县大人都要在“宣化坊”下宣讲皇上圣谕教化百姓,扬善惩恶。知县依据《圣谕十六条》,结合实际,教导百姓讲究孝道和伦理道德,重视邻里和睦,相互礼让,大力发展生产,达到丰衣足食,崇尚朴素节俭,做到物尽其用,兴学重教,做到人尽其才,还要求人们遵守法律,诚实本分,维护治内和谐稳定等内容。
      戒石坊,是立在县衙仪门与大堂之间的甬道上的一个石坊。其南面刻有“公生明”三个大字,意即公正才能明察事情的本末。这三个字源自明朝著名清官年富 :“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 的名言。也称为官从政 “三十六字官箴”,为许多为官者所推崇,成为历史上许多“清官”的座右铭, “公生明,廉生威”,是中国几千年积淀下来的廉政文化的精髓,它所提倡的“公廉”观,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仍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戒石坊的北面刻有16字的“御制戒石铭”:“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目的是让官员进出能见,耳熟能详,铭记不忘。由于戒石坊离大堂很近,坐在大堂上的县官举目可见,以警戒其要秉公办事,若徇私枉法,天理难容。
      内乡县衙大门外东侧,还立有一块高达3米的明代大石碑,这就是著名的《三院禁约碑》。明代末年,由于官员吃喝侈糜之风盛行,内乡接待来往官员的驿站不堪重负,知县易三才等人为减轻一县百姓的负担,经报请上级批准,毅然立下了这赫赫有名的《三院禁约碑》,详细规定了官府招待各种宾客所用的钱粮,仪仗等项花费,并按官员等级制定出严格的规则,谁也不能逾越一丝一毫。《三院禁约碑》被誉为“刻在石头上的反腐宣言”。据导游介绍,像这样明确提出反对大吃大喝、铺张奢侈,并将其内容刻在石上以昭示官员的形式,在全国也独此一处。
      由此可见,清官文化是中国社会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它植根于中国传统社会那片特殊的土壤中。在健全的民主、法制社会里,人们凭借民主和法律来保护自己,而无需乞灵于清官。所谓制度建设其实也就是一种文化建设,制度法律的最终落实,有赖于制度法律执行者。而这些人素质的提高,又有赖于相关文化氛围的熏陶、培养。基于此,在当前廉政事业中,如何加大廉政文化的建设,在国民中尤其是在政府公务员中建立道德和政治责任感,至少与建章立制的工作同等重要。而廉政文化建设,除了与时俱进,本之于时代精神外,还应注意从古今中外吸收积极因素加以充实。有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才是我们不懈的呼唤!。

      今天,本人拟就传统清官文化与当代廉政文化建设谈谈拙见,与大家商榷。

      一、清官文化的源流 。
      在封建社会, 我国吏治腐败,官吏贪污成风。统治者为了维系自己的统治,将一些品行与政绩突出的官员作为典型进行表彰,籍此来为官吏设立榜样,扭转官场风气。由于下层百姓的衷心企盼和官府的着力宣扬,涌现出如包拯等一大批身正行廉的清官。他们的思想品格、人格操守成为传统官员的楷模,他们除暴安良、造福一方的光辉事迹也在经过民间演绎夸张后广为传颂,清官成为了社会正义与公平的化身。明清以来,地方都为造福一方的清官修筑庙宇进行祭祀,宣传清官品行与事迹的文艺作品也大行其道。如话本小说《包公案》、《刘公案》、《彭公案》、戏剧《铡美案》、《下陈州》在这些文艺作品中清官清正廉明,断案如神,叙事生动感人,使这些清官的形象在民间深入人心,在民间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样,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官文化逐渐风行,家喻户晓起来。可以说,清官文化已成为我们传统文化文化的一部分。
      那么什么是清官文化?清官文化发展的基本脉络又是怎样? 我们认为,广而言之,自商秦以来,便有清官、赃官之别,在正史中,"清官"一般以"廉吏"、"良吏"称之,指的是传统社会中那些严以自律、洁身自好、公正清廉、不畏强权而受到民间百姓爱戴的官吏。狭义地说, "清官"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则出现在宋明以后,一些宣传清官事迹的文艺作品,如话本小说《包公案》、《刘公案》、《铡美案》开始在民间广泛流传,家喻户晓,明末清初著名文学家、史学家张岱在所著的《夜航船》中,描述了古往今来40位清官的故事。
      在社会主义新时期,受传统文化的熏陶和远大理想的感召,我国也出现了一批刚正廉洁的好干部。焦裕禄、孔繁森、牛玉儒、任长霞等新时代的楷模也被搬上荧幕、写入书里,走进了千家万户。
      关于清官,古往今来一直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在二十四史中,所谓“清官”,通常指清闲显要之官。至于后世意义上的“清官”概念,直到《清史稿》中才跃然纸上。那么,怎么的官才能称为清官,或者说清官评定的标准是什么呢?一般说来,清官的精神风貌可概括为四个字:清、正、廉、明。清,即澄澈的、洁净的。即知礼识仁,不为外物所迷惑。具体表现为严于律己,重视道德操守,关心民瘼,所谓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就是这种品格的概括。正,即正直的、公正合理的。具体表现为不畏权贵,刚正不阿,伸张正义,浩然正气。廉,即廉洁的、节俭的。具体表现为廉洁奉公,不贪不占。明,即分辨、聪明的。具体表现为忠于职守,勤于职事,明辨是非。上述四方面缺一不可。其中,清是基础、核心,是清官首先必须具备的品格。否则,其他各种品格都无从谈起。廉是关键,它是清官最为显著的身份标记。正、明是不可或缺的条件。廉而不正,即不敢坚持正义,不敢与贪污腐败作斗争,只知明哲保身,是为庸官;廉而不明,即不辨是非,行事断案糊里糊涂,是为昏官。当然,对于民众来讲,官员的政绩,即是否能够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也是衡量的标准。简言之,指传统社会中那些严以自律,洁身自好,公正清廉,不畏强权而身受民间百姓爱戴的官吏。
      从二十四史不难发现,在中国历史上,有名有姓并且名副其实的清官不过几十位。明末清初著名的文学家、史学家张岱在其所著《夜航船》卷七“清廉类”中,也不过找出40位清官。物以稀为贵,况且这些清官也的确留下了不少感人的事迹。如北齐彭城王高攸自沧州召还,老百姓纷纷拿着食物欢送他,说:“您在沧州,只饮这里的水,从未尝过百姓的饭菜,今天我们谨献上粗茶淡饭。”高攸很感动,但也仅吃一口,不愿占百姓的便宜。又如隋朝赵轨在齐州做官,后入京,父老送别,说:“公清如水,请饮一杯水,以代替我们献筵。”赵轨愉快地一饮而尽。上世纪80年代,有一出京剧《徐九经升官记》,后拍成电影,轰动一时。徐九经是确有其人的。他在江南句容当县令,任满后调走,百姓恋恋不舍,说:“公幸训我!”徐九经答道: “唯俭与勤及忍这三个大字。”他曾经在大堂上画了一棵菜,上题“民不可有此色,士不可无此味。”徐九经走后,百姓将他画的菜刻在石上,并写下“俭、勤、忍”三字,称为“徐公三字经”。大家熟悉的大词家苏东坡,我个人认为,他在民间的英名,不是因他是大文豪而流芳千古,却是因他为政清廉,而得到百姓的代代相传(如杭州的苏堤等)。看来,清官的标准就在"廉"字。如康熙皇帝,在给“古今第一廉吏”于成龙书写的碑文中写道:“朕读周官六计廉吏,曰‘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吏道厥唯廉重哉。朕用是观臣僚,有真能廉者,则委以重寄,赐以殊恩,所以示人臣之标准也。”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行,一些高级官员如胡长清、成克杰、陈良宇之流的贪污腐败行为逐渐浮出水面,令人触目惊心,对于全社会产生了极大的触动。中国法学会2008年发布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08年)》指出,去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境内外追逃工作,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00人。 报告指出,去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546件41179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7594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211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87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境内外追逃工作,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00人。
      为什么这样的事情会发生?这当然是社会主义法制尚不健全,还有许多漏洞给了这些人可乘之机。但对于老百姓而言,就是由于我们的社会没有清官来遏制贪污腐败的发生。人们转而在潜意识中借古喻今,希望像古代清官一样的官员出现、大力整治贪官污吏,扭转社会风气。于是,小说、影视等文学作品便成为人们寄托理想的方式之一。一些电视连续剧如《少年包青天》、《宰相刘罗锅》、《李卫当官》、《天下粮仓》等热播,并成为老百姓街谈巷议的话题。而现代题材的《生死抉择》、《任长霞》、《焦裕禄》等影视作品也大量涌现。虽然这些影视作品多少都进行了艺术加工和夸张,带有理想主义色彩,但至少可以使群众表达自己的意愿,对丑恶现象的抨击得到心理上的满足。所以,清官剧之受欢迎,正是清官剧迎合了广大民众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渴盼,对贪污腐败等不正之风的憎恶,也是清官文化在中国百姓潜意识中根深蒂固的体现。

      二、清官文化的是与非
      对于中国传统清官文化的认识,近年来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认为清官是人治的产物,具有很大的时代局限性。如著名的反腐败研究专家王春瑜教授就明确指出:“如果用今天的眼光来审视历史上的清官,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当百姓手中无权、‘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时,才会在绝望中盼救星,呼唤青天大老爷能爱民如子。然而,最好的清官仍然是老爷,最好的百姓不过是儿子。什么地方百姓大呼包青天之日,一定是他们已经被侮辱、被欺凌之时。清官是封建时代茫茫黑夜里的昨夜星辰,他们绝不代表未来。在健全的民主、法制社会里,人们凭借民主和法律来保护自己,而无需乞灵于清官。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才是我们不懈的呼唤!”可谓不无道理。但还有一些人认为,清官比贪官还可恶,正是他们麻痹了百姓,维系了封建统治,将清官视为阻挡历史进步的绊脚石,这就未免过于偏激,它不仅否定了人在现实环境里的真实要求,而且也无形中也陷入了“制度万能”和历史幻想的误区。我们必须承认,不应该过分夸大清官在封建社会的积极作用,但不能因此而矫枉过正,否定清官的行为。清官,是行为符合当时律条,又很自觉的那些官吏。即使不谈清官的法律意识,只以人格论,他们的存在为百姓生存带来的益处也是不容忽视的。对整个专制体制的旧帐,不应算在清正廉洁的清官头上。
      清官身处封建专制社会,在“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社会大环境下,官官相护,权大于法。所谓“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贪官污吏们只手遮天,而民众的政治力量却极度薄弱,百姓们遭受苦难却申诉无门,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在此情景之下,他们的唯一希望,就是盼望有朝一日能有一位体恤民情和为民作主的清官出现,以便获得“拯救”。而一些清官挺身而出,出污泥而不染,执政为民,顶着压力为百姓伸张正义。他们不贪不暴,为国为民,难道有罪吗?让百姓遭受贪官的压迫而忍受苦难,而为贪官的行为大声叫好是不恰当的。牺牲百姓的利益而换取所谓的社会“进步”,并不是正确的历史观念。
      而从历史记载来看,许多清官的所作所为,在当时特定的环境之下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如清官们洁身自好、清正廉明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的确是扭转了地方的不良风气,并为其他人作出了表率。如张衡不受贵重礼品就很好的净化了河间官场的风气。再如左宗棠雷厉风行的惩贪倡廉行为也对一些官员形成了威慑。而不畏权贵,则显示了邪不胜正的正义力量。如唐前期,武后企图利用刑狱来消灭异己政治力量,告密之风大行。因此酷吏如周兴、来俊臣受到宠信,他们乘机诬陷了许多无辜者。而当时的司刑丞徐有功不畏强暴、执法守正,从他手里解救了许多遭到诬陷的人。一心为民则减轻了统治者对百姓的剥削和压迫,缓解了百姓身上沉重地负担。抑制豪强地主也有利于调动劳苦大众的生产积极性。像战国时期的西门豹、西汉的赵广汉、东汉的董宣、宋代的包拯都为百姓带来了福祉。尽管清官的本意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但他们的行为客观上维护了百姓一部分利益,暂时地缓解了百姓的苦难。
      通过以上所举的例证,我们不难看出,清官们的所作所为,在当时特定的环境之下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人们渴望遇到清官,赞扬清官,歌颂清官,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清官文化正是中华民族经过数千年文明积淀所造就的一个根深蒂固的民族意识和情感。
      因此,“清官”的产生更多地是依赖道德对个人的感化,而非制度对官员的塑造和栽培。由于“清官”实质上是道德的化身,是“道德治国”而非“依法治国”的观念的产物,所以法治对于清官文化而言,是可有可无的从属物。相反,缺乏物质基础的意识形态至上论却易被其所认同。以近段时间出现的任长霞为例,在她上任之前,河南登封市社会治安非常混乱,流氓歹徒横行乡里,百姓喊冤叫屈之声不绝于耳,司法部门无所作为:一起强奸案拖了12年未破;一起伤害案拖了9年不了了之;几百名上访群众求告无门。只是在她上任之后,诸多问题才逐渐得到解决。试问,在她之前的诸位公安局长都是干什么吃的?县长、县委书记那里去了?她死了以后的登封市又怎么办?
      确切的说,“清官”实际上不是为现实而存在的,是为信仰而存在的。清官是一种精神渴望,是一种理想。比如“包青天”,作为中国民间知名度最高的清官,已经与神鬼之类附和在一起,近乎完美的化身,与历史大相径庭。“南青天”海瑞,也更多是作为一种民间文学的形象。清官形像的异化,首先就说明了一点,大凡中国历史上公认的“清官”,其形象已经过了千百年的造神运动而被神化,只能作为信仰中的崇拜物,不能成为现实中的真实存在。从包公头顶的月牙儿,我们不难看出,老百姓眼里的清官,并非是一个人,而是一尊神。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在权力高度集中、缺乏有效约束和分立制衡的体制下,清官、好皇帝又有几个?没有健全的制度,就不能产生清官。即使产生了清官,其不过是专制体制下幻化了的“父母官”而已。在没有良好制度约束下的社会,清官文化只是怀有良好意愿的民众们一厢情愿直制造的一个美丽的泡沫罢了。
      通过对清官文化的是与非的讨论,我们应该认识到清官文化是时代的产物,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通过研究和宣传清官文化,可以使人们了解历史上的这些清官的光辉事迹,领会到清官的思想道德和人格魅力中蕴含着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积极的一面。通过扩大对他们的宣传,激励更多的官员向他们学习,洁身自好,严以自律,树立责任感,对我们今天的反腐倡廉提供思想道德方面的借鉴。
      此外,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清官文化产生于民主法制并不健全的专制社会和人治社会。在集权体制下,百姓没有民主权利,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在遭到贪官污吏的欺压时,无力去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万般无奈之际,只好将自己的身家命运寄托在一两个清官身上。所以,我们在宣传清官的同时,更要加强民主监督和法制建设,通过良好的法律制度来防患于未然。治理社会当然不能完全寄希望于清官,制度不可或缺,以为仅凭有道德的个人就可以建成和谐社会,是空想。然而“徒法不能自行”,“法”也要人来执行,法治社会,如果缺少为政者对道德的敬畏和实践,法律和制度会遭破坏。法治社会也无法避免贪官、昏官,与之相对必为清官,倘若公务人员都不去自觉做清官,法治建设的任务定会陷入无人完成的困境。社会走向法治无疑给清官生存、作为提供了良好的时空条件,却不会成为清官旋律的终止符。
      总之,对于清官文化的态度是,既不能一味地全盘否定,由于清官所处时代的制度局限性而全面抹煞清官们的思想道德和人格方面的价值及对社会的教育意义;同时,也不能盲目地颂扬清官和神话清官,将清官文化庸俗化,而是认清清官产生的时代局限性,从根本制度上推进社会的民主与进步。

      三、清官文化与廉政文化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党风方面还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反腐败面临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重大腐败案件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不正之风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还比较严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流行,许多官员法制意识淡薄,贪赃枉法,办事讲究“潜规则”。许多人把拉关系、走后门甚至行贿作为屡试不爽的法宝。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官员自身腐化堕落并不奇怪。令人费解的是一种弥散着腐败气息的消极文化现象却也沉渣泛起,甚嚣尘土,比如“笑贫不笑娼,笑廉不笑贪”等等,而一些群众对腐败行为采取无奈、容忍和默许的态度,把腐败作为可以接受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甚至存在羡慕腐败的灰暗心理。这种包含着扭曲社会价值观的不良社会风气已成为当前反腐倡廉斗争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这些都是我们进行廉政工作中面临的严峻问题。
      产生这种现象,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廉政文化建设相对滞后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当前我国反腐败的艰难之处,在于缺少一种反腐倡廉的文化氛围。廉政文化滞后,不健康风气流行,有着历史、社会和经济方面的深刻根源。我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有深厚的传统,官本位、重权轻法、特权观念等封建主义残余的影响仍然存在。一些传统观念,如礼尚往来、知恩必报、恋祖爱乡等,容易被人利用成为行贿受贿的借口。外来的一些思想观念有时也会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加强廉政文化的建设是目前亟待解决的当务之急。
      廉政文化建设是一种通过各种教育活动和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广泛培育廉洁意识,以形成崇廉、尚廉社会氛围的文化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工作。廉政文化建设既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就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文化实践,以适应反腐倡廉教育的新要求,廉政文化建设包括廉政文化理论建设、廉政文化活动机制建设和廉政文化活动三个部分。廉政理论建设包括马克思主义廉政理论和廉政文化理论的研究和建设,中外廉政史和廉政文化史研究、反腐倡廉理论建设等等。廉政文化活动机制建设要发挥“大宣教”格局作用,切实可行地解决好廉政文化活动开展的运作机制,保证廉政文化活动有组织、有序、有效地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则是在马克思主义廉政理论指导下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的具体实践。可以看出,在廉政文化建设中,许多方面都可以利用传统清官文化大做文章。
      在廉政文化理论建设中,我们就需要了解中国传统的廉政文化,就是清官文化。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创造了丰富的文化遗产,其中清官文化是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我国古代有许多的典籍如四书五经中都包含着廉政的思想,要求人们洁身自好,立德修身,内圣外王。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涌现出了包拯、于谦、海瑞、于成龙等一大批清官廉吏,清官们不畏强权,两袖清风,身体力行与腐败现象进行斗争,为民请命的高风亮节和光辉事迹为千百年来为民间广泛传颂,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经验。而广为流传的历代清官廉吏的故事,如,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郭允礼“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等作为廉政文化名言,至今给人以激励和鼓舞。这些廉政思想、廉诗、廉文、廉事,许多内容被后代借鉴,形成了牢固的民族文化心理和精神纽带。时至今日,还具有相当的教育意义,这些宝贵的文化资源,是新形势下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石,必须认真研究、充分利用,并赋予其崭新的时代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色,使之不断发扬光大。所以说,古代清官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弥足珍贵的思想宝库,可以为当代廉政文化理论建设提供充分的思想资源支持。
      在廉政文化活动中,传统清官文化也能够发挥很大的作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首先的着眼点在于教育和预防,这是治本之策。所以依靠思想道德教育和舆论宣传就显得非常重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对腐败现象人人喊打以及崇尚廉洁奉公、洁身自好的社会氛围,痛击消极文化现象,倡导廉政文化,以此来弘扬社会正气,进而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所以,通过多种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进行廉政文化活动也是非常必要的。在中国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数量众多的清官,形成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清官文化。这些清官的廉政思想、廉政事迹、廉政言论都可以通过多种多样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来,做到古为今用。因此,我们可以充分运用现代媒体,组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图书,切实加大对古代清官的思想、事迹进行宣传。如许多电视剧就将古代的清官如包拯、狄仁杰、刘墉、李卫再次搬上舞台,加深了人民群众对古代清官的认识,了解了他们高尚的道德品质,使他们得到了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随着网络的普及,许多廉政网站也将古代清官的事迹和行为搬上了网页,加大宣传力度。一些单位还利用清官文化中的丰富素材,举办各种各样的展览。一些政府机关还组织出版与廉政有关的书籍。如2004年由宁波市鄞州区委编纂、由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廉政文化丛书》,2005年由宁波市江北区纪委策划推出、兰州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反腐败史话丛书》,都是在借鉴了中国古代清官文化中的廉政思想、廉政事迹等内容编纂而成的。通过这些廉政文化活动使廉政文艺作品贴近大众,走进生活,塑造可亲可敬、可歌可泣的艺术形象,唱响反腐倡廉的主旋律和正气歌,使干部群众在享受文化、参与文化中受到感染、接受教育。
      可以说,传统清官文化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了内容丰富的廉政素材,是其宝贵的资料库。而在廉政文化建设中。我们应该借鉴和应用传统清官文化中的合理因子将其运用到廉政文化建设中来。只要正确利用传统清官文化,加强清官文化的研究,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清官的清廉思想和事迹,弘扬清官文化中积极健康且符合时代精神的一面,对于在全社会形成反贪倡廉的社会风气,促进廉政文化建设当是大有裨益的。

      四、"廉政文化"≠"清官文化"  
      目前,存在一种模糊认识,将廉政文化等同于“清官”文化。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惩防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源头治腐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是各地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前段时间,外省某市组织50名青少年学生进行了一次网络游戏比赛,游戏内容围绕古代清官故事展开,学生们表示从游戏中获取乐趣的同时也明白了什么是“清官”。再看其它一些地方所开展的廉政文化建设,大都是以封建社会的“清官廉吏”作为廉政宣传典型,充斥着“公生明、廉生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警句格言。客观地讲,古代清官的风骨和操守值得后世景仰,对当前的廉政文化建设也的确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应该提倡。但一定要把握好一个度。目前各地涌动的廉政文化建设热潮除获得挤压腐败文化的正效应外,还存在另一种倾向,即对“清官文化”的推崇和对“清官情结”的呼唤,值得警惕,因为现代的廉政文化并不等同于封建时代的清官文化。廉政文化是指人们关于廉政的知识、信仰、规范、价值观和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社会评价的总和,是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基础上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清官是人治社会的产物,具有很大的时代局限性。用专家的解释阐述,二者的最大区别在于:现代廉政文化关注的是权力和权力腐败的现象,研究其原因、特点和规律,探讨设计如何防治的一般性思想观念、方式方法及其制度、法律等,而清官文化是附着在历代清官身上的精神品德和社会价值标准,侧重依赖于个人的道德品质。现代廉政文化从另一个层面来讲,也是一种公民文化,对于整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现代行政伦理体系的构建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去年年初,中共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纲要》除了强调建立遏制腐败的惩防体系外,也正式提出: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浙江省纪委等单位共同主办的"中国·浙江廉政文化论坛",在杭州通过了一份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杭州宣言》。 《宣言》号召:不但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优秀文化,还要以兼容并蓄的博大胸怀学习和汲取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践行廉政文化。 观察家认为,从《纲要颁布》到《杭州宣言》,这些现象释放出一个强烈的信号:中国不仅要通过制度建设遏制腐败,而且要在借鉴人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依靠千百年历史积累的丰厚传统,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廉政思想文化资源,"这意味着反腐败体系将更为立体,从以前的惩治预防腐败制度建设,过度到制度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并重的阶段,廉政文化这一无形的、非正式制度和已有的反腐制度互相结合,可以挤压腐败文化的生存空间。"  
      诚然,只有当充分的文化思想资源对制度提供足够的支持时,良好的制度才能得到良好的执行,目前全国各地也正在掀起建设廉政文化的热潮。但是,我们发现一个现象,如今一些地方正在开展的廉政文化建设,大都是以封建社会的"清官"作为廉政宣传的典型,廉政文化建设背后闪烁着古代清官的身影。
      比如浙江的宁波正在建设以"中国清官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清风园"等一批廉政文化基地;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街道西里社区竖起了一道长110米的廉政文化墙,墙面上雕刻着李贞教子、三驴归乡、爱莲说等古代廉政故事和警句,还有包公、周公等12位历朝历代清官的浮雕,其中穿插了从先秦到明清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层面的12位清官廉吏的故事。
      我认为:清官文化强调的是廉吏个人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把廉政的希望寄托在少数开明绅士身上,落脚点是在"个人",清官文化体现的是人治和人治社会的价值追求,而人治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一部分人认为是廉政,另一部分人则不一定认为是廉政,如搞花架子,损害群众利益的"形象工程"等。况且,为了一己之私利,某个人也可能会做出几件让世人乐道的事,甚至台上讲廉政,台下搞腐败,一边拒贿,一边收礼,白天做人,晚上做鬼。
      最后,我以 郑板桥在做山东潍县知县时,送给巡抚的一幅画竹上的四句诗,“衙斋卧听萧萧竹, 疑是民间疾苦声。 些小吾曹州县吏, 一枝一叶总关情” ,与同志们共勉,望为官一任要关心人民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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