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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族家谱综述满族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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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5-28 16:3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满族进关后,分驻全国各地,怀念先人与故土,于是满族人开始积极修纂谱书。而留守在东北满洲地区的的满族多为清入关定鼎北京、一统华夏之后,几次拨回原辽左王庄、旗田、边关或因事回籍以及守陵、守墓、驻防等原因的满族八旗人和汉军八旗人。这些满族人为了避免“数典忘祖”以及职官承袭等原因,绝大多数都修有本氏族的族谱,各宗支也至少修有本支的谱单。其目的主要是为光宗耀祖,敦昭穆,光彝典,收宗族,承职司。一个家庭人口繁衍,迁居各地,久不收拢,其后裔难免数典忘祖,湮源断续。而一谱在手,宗族尊卑井然可循,各枝分派,了然在目。桓仁县的李氏、佟氏、傅氏,如本溪县的关氏、黄氏,本溪市内的关氏、赵氏,南芬区的翁氏、关氏、齐氏等都编修了本宗族的谱书。
      一、满族谱书源起及体例
      1、满族谱书源起。满族谱书始于“结绳记事”以及后金时期的《满文老档》等。清代八旗制度确立以后,原来的哈拉、穆昆(氏族)组织即迅速分化,被固山、牛录的八旗组织所代替,审丁编旗,人丁户口的登记,皆在其所属衙门的旗档之中。而记录满族家庭成员活动的最早的“谱”,就是登录清太祖努尔哈赤家族活动的档子《满文老档》。清太宗皇太极时开始授予世袭佐领与公中佐领敕书,由于某些八旗官职可以世袭,因此有人在请求世袭八旗官职时,就必须以敕书说明缘由。17世纪以后,承袭官职还需呈家谱以证明其家世。敕书和家谱就成为承袭世职的重要凭证。
      清入关后,受汉族传统文化的影响极为深刻,门第日益受到重视。康熙帝曾谕“笃宗族以昭雍睦”。雍正则要求“修族谱以联疏远”,“凡系世职官员,令其预先缮造家谱,存贮都统衙门;其后若有应行增入者,令于岁底俱保增入”。然后,经八旗都统核实,上奏皇帝批准。在八旗制度下,满族家谱是官职承袭的重要凭证,是表明人身份地位的依据。
      满族统治者为确定人的不同身份和地位,防止混淆和变化,制定了严密的户籍制度,八旗人丁3年编写一次。满族生儿,要报户口,并领饷银到18岁为止,生女到婚嫁时给婚嫁银。因此,凡生育必报户口。“凡八旗氏族,载在册籍者曰正户,童仆由本主所出户者曰开户,由所隶佐领别宗支,核真伪,稽疏远,考其谱系”,这对满族修谱之风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满族家谱集大成者《八旗满洲氏族通谱》的问世,促进了满族的修谱活动,致使修谱之风日盛。但清廷逊政后,满族自己多隐瞒旗属,更由于人丁繁衍,支派增多,辗转迁徙,社会变革,姓氏演变,谱书又多年未修,宗支乏旺,旧谱已难反映宗族全貌。鉴于此,各氏族又兴起修谱之风,或10年、30年,修谱续谱,以保持家族历史的完整和清晰。清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末期,可是作为宗法“血脉文献”的家谱编修之风却达到了封建社会的顶峰。满族第一次修谱高峰是康乾盛世,第二次修谱高峰是嘉庆年间,第三次修谱高峰是光绪年间,第四次修谱高峰是抗日战争时期。
      2、满族谱书体例。满族家谱体例的创制与形成,也经过了漫长的发展历程,形成相沿使用的3种谱书体例,即欧式体、苏式体和欧苏合体式。3种谱书体例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谱书重要内容之《世系谱》的编排格式上。
      二、满族谱书内容
      满族谱书记载的内容,虽“人自为书,家自为说”,但大体都具备相同的基本内容。最早的谱书仅记户主名字及其所生儿孙,记载内容极为简略。到了战国时期,谱书记载的内容才略有增加,开始增记了配氏,有的还增记了生子女数,甚至女适某姓等内容。
      谱书内容大体如下:某名某字,某公之子,生卒时间(70岁以上者书享年数),葬地,主要经历;配氏姓,生卒时间,葬地,有无慈孝事迹;生子数,按长幼列名;生女数,按长幼各个标嫁某。本溪县《伊尔根觉罗氏族通谱》其内容为:谱序;历次创修宗谱原序;伊尔根觉罗氏族通谱;国初地名部落移驻考;创修支谱名目;家训篇;篆古家训;族长表;族长执行规则;宗派篇;祭祀规则;五服图;省属族居表;谱注释例;谱图篇;谱注篇。该谱书篇目内容具有代表性,大多数谱书与之相类似。
      谱书的序包括历次续修的谱序,皆多记述修谱的意义、目的,概述本氏族的源流及各支派迁徙情况,更记述各次修谱的经过,较详细地记述本次修谱的缘起、必要性和修谱过程。满族谱书特有的篇目则是《氏族通谱》、《部落移驻考》等,记述其姓氏原住地和姓氏起源、始祖,还特记降清、隶旗及移驻等情况。
      宗派篇,又称派语、行辈排字歌和世系源流歌,俗语称之为“范”字,是谱书的主要内容之一,有20、24、30、40字,甚至有300字的(如佟佳氏)等等。成诗体,作为同族男性成员取名的依据。同辈者,字相同。派语歌多以时代感为特征。派语成诗歌形式,读时朗朗上口,押韵易记。满族受汉文化影响,是清代中期以后开始冠汉字姓后,其命名取氏多学以汉族宗派“范”字,如本溪县香磨村《解氏族谱》中的“范”字为:兴来新立业,克继富昌传,远起承先世,金银发自连。本溪县《花氏谱书》的“范”字是:永林占忱文,启宝年向春,钟毓绍恒显,乃守聚世恩。这些字辈都是比较简单的。
      谱书中祭祀的记述,各姓氏有所不同,有的仅记几笔,有的则十分详细。祭祀的仪式和具体内容各氏族大体相同,它是研究满族文化和风俗习惯的珍贵资料。记述详备的如《佟赵全书》(爱新觉罗佟佳氏哈拉),不仅记述了全部祭祀程序、仪式、内容,而且记述了各种祭祀的祝神词以及摆供图式等。各氏满族谱书中的《五服图说》,如《索绰罗氏统宗》,皆因袭汉族。
      谱图和谱注是谱书的主要内容。谱图即世系,亦即世派。谱注即世表、年谱。世系的作用在于别昭穆、定秩序,按图而稽,易于辨其源委分合。因谱图用于区别世系,所以只列男性姓名。典型的谱图“表列五格,格书一世,服止于五世也。格尽别起,另书六世某,子不重书。五世省复也”。谱注亦以男子为中心,其在名下低格书写字、号、学历、官爵、生卒年、葬地、配偶、子女等。
      谱书登录家族成员,但所有家族成员不一定全能入谱。这里有个登谱人员资格问题。“凡载谱者,俱系始祖一脉相衍,非其苗裔,不可混入,紊我谱牒”。取得族人资格,允许登录谱书,最根本的条件是“系始祖一脉相衍”的有血缘关系者,即登录入谱的子嗣必须是男性亲生子才能入谱,“非其苗裔,不可混入”。如果男性无子嗣,才可于堂兄弟之子择立(过继),如果过房、过继均无人,方可兼祧,曰“一枝(子)两不绝”。而“凡乞养之子,概不入谱,恐其乱我派也”。所谓“异姓乱宗,例禁綦严”。抱养异姓之子为嗣,一律归宗,即使同姓联宗,同姓异宗,亦不入谱,义子、赘婿更不准入谱。“吾族自始及今,绝无义支,特书义子不入家谱者,惧乱宗也。语云:有义子无义孙,谓子受养育之恩,义在当报,至孙则归宗,于其亲之义父,恩义绝矣,故曰无义孙也”。
      尽管如此,即便子嗣也是有社会条件和行为条件限制的。凡身份低下的所谓“三教九流者”,从事贱业者,均被认为有辱祖先,必须从谱书中除名;信教出家为僧道者亦不能入谱,并且除名,甚至有子嗣而行为不端者亦皆除名,不能入谱。如汉军正黄旗福宁康阿牛录沙格达哈拉族谱即规定:“世远人繁,或有素行不端,玷辱祖宗遗训者,送家庙,家长戒责,使其自新,如自不法,消谱除名。”犯有大过、大恶、因奸因盗被处刑者,亦除其名,等等。凡违犯族规国法严重者,均皆除名,不再入谱,“讳其子,阴其名”,被除名出族的人更不准入谱。另外,“后世子孙繁衍,妻有被黜,或夫死适人者,本夫之下,俱不书义绝也。但于其子名下书曰,嫁母某氏出某氏所出,以子不绝母也”。凡此种种限制,都是为宗法制度服务。  入谱人资格还有年龄限制。八九十来岁夭亡者不入谱,二十岁以下未婚娶夭亡者入谱时不独占一格,只在其父名下书子某殇。只有二十岁以上已婚者方可入谱。但在清代,八旗满洲人生男、女孩一年内或几个月即可上谱入旗档,因为清代满洲人生男儿可按月领饷银至18周岁入伍当兵,未入伍者为闲散。女孩至结婚时发婚嫁银。民国以后,因无入旗档领饷银的待遇,也就学汉人入谱规矩了。入谱者仅为男姓。女子入谱不占独立一格,只能在其父母名下书写名字,适于某家。满族谱书还有一些规定,如尚存活的人用红笔书写,已故的人用黑笔书写。已故的人,因病老而死者用黑笔杠上,为国牺牲的人用红笔杠上等等。
      对长寿人,严格遵守“六十杖于乡,非六十不言寿”的准则。入谱的长寿老人,谱内纪年,必须遵朝廷尚龄之例,未及六十者不录其寿,七十岁以上者书享年数。登谱资格的条件限制,既是为封建政治制度服务的,也是“神不享非类,民不记非族”观念的体现。
      三、满族谱书编纂
      满族后期编纂谱书是很隆重的,尤其是富贵氏族和经济殷实人家,其修续谱书被当作家族中最隆重的大事,几乎动员全宗族各支各派人参加,并且组织编修班子执掌编修事宜。如汉军旗《王氏族谱》于清宣统元年修谱时,就组织了一个比较庞大的续谱重修的班子,其中纠事17人,监修9人,编次6人,校刊14人,誊写6人。1935年(民国24年)重修时,监修为24人,编次7人,校刊5人,誊写6人,比修谱时有所增加。谱书编修完成后,刊刻的资金出自家族的集体财产(如坟田、坟地林木的收入等),不足部分由各支家庭按人口集资或赞助。他们先后经几次族长会议研究,决定了主修长、监修长、编次长以及校刊、誊写者,“分任无违,朝夕弗遑”,经过一年多时间方“刷谱印卷,工成告竣”,将“谱版藏在祠堂”。谱书的编修一般选在“龙虎之年”,但家族人丁不旺的也选在“鼠”年,以期家族人丁繁衍兴旺。修谱规模大小各氏族根据家族情况不相统一。名门旺族每修一次家谱要宰猪3口,家族官宦子弟要参与撰写,并筹集资金印刷成书,花销极大。但是,平民小户,无力修谱,往往只记谱单而已。“文化大革命”时,只以“三代宗亲”代族谱,重新编修族谱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
      修谱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30年,“三十年不续修族谱,即为不孝”。谱书被视为家庭至宝,自然在收藏管理上极为重视。一般大姓家族都建有祠堂,谱书就珍藏在祠堂内,作为家庭总谱精心收藏,平时秘不示人,对外姓外族人更秘而不宣。镶黄旗人佟佳氏佟玉宝之叔祖因有业不务,放荡不羁,孑然一身,生活窘迫,请其伯祖资助,未予理睬。其叔祖一怒之下,强将祖谱匣夺走,在一山岭上将谱书与谱匣烧毁,意谓其兄既不认其弟,弟亦不认其兄,烧掉谱书,誓断血缘。佟玉宝之祖听说后,痛哭一场,凭记忆将祖先世系抄录于一长幅白绫子上,珍为保管。“文化大革命”时,佟氏后裔佟玉宝担心被当作“三黄四旧”扫掉,就用牛皮纸、塑料布包好,埋于地下一个坛子内,结果字迹腐污,损坏严重。沙格达克后裔查长禄,在“文化大革命”时则将谱书包裹好捆成三道“腰”,放在祖坟内。乌苏氏吴承志在“文化大革命”时,则将谱书和诰命书包裹好砌到了院墙里,珍藏了近300年。
      《赵氏家谱》序说:“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所谓收族者即修撰谱书之谓也。”由同父以推至同宗,因以世代相传,如无宗谱,世系势必混淆,亲疏难辨,谱书即可以使其“世系次第有序,而尊卑可辨”,本枝远近有序,而亲疏自明。这样,溯前代积德累功,而动水源木本之思。读谱书,就能油然而生孝敬,蔼然而友恭,重本笃亲,不忘祖宗,以裕后人。“谱者,普也,普我祖宗远近姓氏,讳字名号,以示后人不忘。谱者,布也,敷布流泽,广远世德卓异,以示后人不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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