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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四史王氏人物摘编—《旧唐书》(三十八):王弘义、王旭、王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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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4-5 06: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弘义,冀州衡水人也。告变,授游击将军。天授中,拜右台殿中侍御史。长寿中,拜左台侍御史,与来俊臣罗告衣冠。延载元年,俊臣贬,弘义亦流放琼州,妄称敕追。时胡元礼为侍御史,使岭南道,次于襄、邓,会而按之。弘义词穷,乃谓曰:“与公气类。”元礼曰:“足下任御史,元礼任洛阳尉。元礼今为御史,公乃流囚,复何气类?”乃搒杀之。
      弘义每暑月系囚,必于小房中积蒿而施氈褥,遭之者斯须气绝矣。苟自诬引,则易于他房。与俊臣常行移牒,州县慑惧,自矜曰:“我之文牒,有如狼毒野葛也。”弘义常于乡里傍舍求瓜,主吝之,弘义乃状言瓜园中有白兔,县官命人捕逐,斯须园苗尽矣。内史李昭德曰:“昔闻苍鹰狱吏,今见白免御史。”
      (卷一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三十六酷吏)
      王旭,太原祁人也。曾祖珪,贞观初为侍中,尚永宁公主。旭解褐鸿州参军,转兗州兵曹。神龙元年正月,张柬之、桓彦范等诛张易之、昌宗兄弟,尊立孝和皇帝。其兄昌仪先贬乾封尉,旭斩之,赍其首,赴于东都。迁并州录事参军。唐隆元年,玄宗诛韦庶人等。并州长史周仁轨,韦氏之党,有诏诛之。旭不覆敕,又斩其首,驰赴西京。
      开元二年,累迁左台侍御史。时光禄少卿卢崇道以崔湜妻父,贬于岭外。逃归,匿于东都,为仇家所发,诏旭究其狱。旭欲擅其威权,因捕崇道亲党数十人,皆极其楚毒,然后结成其罪。崇道及三子并杖死于都亭驿,门生亲友皆决杖流贬。时得罪多是知名之士,四海冤之。旭又与御史大夫李杰不叶,递相纠讦,杰竟左迁衢州刺史。旭既得志,擅行威福,由是朝廷畏而鄙之。
      五年,迁左司郎中,常带侍御史。旭为吏严苛,左右无敢支梧,每衔命推劾,一见无不输款者。时宋王宪府掾纪希虬兄任剑南县令,被告有赃私,旭使至蜀鞫之。其妻美,旭威逼之,因奏决杀县令,纳赃数千万。至六年,希虬遣奴诈为祗承人,受顾在台,事旭累月。旭赏之,召入宅中,委以腹心。其奴密记旭受馈遗嘱托事,乃成数千贯,归谒希虬。希虬衔泣见宪,叙以家冤。宪悯之,执其状以奏,诏付台司劾之。赃私累巨万,贬龙平尉,愤恚而死,甚为时人之所庆快。
      (卷一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三十六酷吏)
      初,温之贬斥,玄宗在华清宫,谓朝臣曰:“吉温是酷吏子侄,朕被人诳惑,用之至此。屡劝朕起刑狱以作威福,朕不受其言。今去矣,卿等皆可安枕也!”初,开元九年,有王钧为洛阳尉。十八年,有严安之为河南丞。皆性毒虐,笞罚人畏其不死,皆杖讫不放起,须其肿愤,徐乃重杖之,懊血流地,苦楚欲死,钧与安之始眉目喜暢,故人吏慑惧。温则售身权贵,噬螫衣冠,来颇异耳。温九月死始兴。十一月,禄山起兵作乱,人谓与温报仇耳。禄山入洛阳城,即伪位。玄宗幸蜀后,禄山求得温一子,才六七岁,授河南府参军,给与财帛。
      (卷一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三十六酷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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