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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四史王氏人物摘编-《新唐书》(三十四):王友贞、王希夷、王恭、王元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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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4-7 06: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友贞,怀州河内人。父知敬,善书隶。武后时,仕为麟台少监。友贞少为司经局正字。母病,医言得人肉啖良已,友贞剔股以进,母疾愈。诏旌表其门。素好学,训诲子弟如严君。口不语人过,重然诺,时以为君子。历长水令,罢归。中宗在东宫,召为司仪郎,不就。神龙初,以太子中舍人征,固辞疾。诏致珍馔,给全禄终身,四时送其所,州县存问。玄宗在东宫,表以蒲车召,不至。卒,年九十九,赠银青光禄大夫,赖县令吊祭。
      (卷二百十九列传第一百二十一隐逸)
      王希夷,徐州滕人。家贫,父母丧,为人牧羊,取佣以葬。隐嵩山,师黄颐学养生四十年。颐卒,更居兗州徂徠,与刘玄博友善。喜读《周易》、《老子》,饵松柏叶、杂华,年七十余,筋力柔强。刺史卢齐卿就谒问政,答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言足矣。”
      玄宗东巡狩,诏州县敦劝见行在,时九十余,帝令张说访以政事,宦官扶入宫中,与语甚悦,拜国子博士,听还山。敕州县春秋致束帛酒肉,仍赐绢百、衣一称。
      (卷二百十九列传第一百二十一隐逸)
      王恭者,滑州白马人。少笃学,教授乡闾,弟子数百人。贞观初,召拜太学博士,讲《三礼》,别为《义证》,甚精博。盖文懿、文达皆当时大儒,每讲遍举先儒义,而必畅恭所说。
      (卷二百二十一列传第一百二十三儒学上)
      王元感,濮州鄄城人。擢明经高第,调博城丞。纪王慎为兗州都督,厚加礼,敕其子东平王续往受业。天授中,稍迁左卫率府录事,兼直弘文馆。武后时,已郊,遂享明堂,封嵩山,诏与韦叔夏等草仪具,众推其练洽。转四门博士,仍直弘文馆。
      年虽老,读书不废夜。所撰《书纠谬》、《春秋振滞》、《礼绳愆》等凡数十百篇,长安时上之,丐官笔楮写藏秘书。有诏两馆学士、成均博士议可否。祝钦明、郭山恽、李宪等本章句家,见元感诋先儒同异,不怿,数沮诘其言,元感缘罅申释,竟不诎。魏知古见其书,叹曰:“《五经》指南也。”而徐坚、刘知几、张思敬等惜其异闻,每为助理,联疏荐之,遂下诏褒美,以为儒宗。拜太子司议郎兼崇贤馆学士。中宗以东宫官属,加朝散大夫,卒。
      元感初著论三年之丧以三十有六月,讥诋诸儒。凤阁舍人张柬之破其说曰:“三年之丧,二十五月,由古则然。《春秋》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乙巳,公薨’,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左氏曰:‘礼也。’杜预谓:‘僖丧终是年十一月,纳币在十二月。故谓之礼。’《公羊传》:‘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以讥?三年之内不图婚。’何休曰:‘僖以十二月薨,未终二十五月,故讥云。’杜预推历乙巳乃在十一月,《经》书十二月为误。文公元年四月,葬僖公。《传》曰:‘缓。’夫诸侯之葬五月,若十二月薨,五月不得云缓,则十一月明甚。然二家所竞,乃一月,非一岁,则二十五月,其一验也。《书》称成汤既没,太甲元年曰:‘惟元祀,十有二月,伊尹祀于先王,奉嗣王祇见厥祖。’孔安国曰:‘汤以元年十一月崩。’此则明年祥,又明年大祥,故下言‘惟三祀,十有二月朔,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是十一月服除而冕。《顾命》:‘四月哉生魄,王不怿。翌日乙丑,王崩。丁卯,命作册度。越七日癸酉,伯相命士须材。’则成王崩至康王麻冕黼裳凡十日,康王始见庙。明汤崩在十一月。比殡讫,以十二月祗见其祖。《顾命》见庙讫‘诸侯出庙门俟’,《伊训》言‘祗见厥祖,侯甸群后咸在’,则崩及见庙,周因于殷也,非元年前复有一岁,此二十五月之二验。《礼》:‘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然而以是为断者,送死有已,服生有节。’又曰:‘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醯酱;中月而禫,食酒肉。’又曰:‘再期之丧,三年;期之丧,二年;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五月之丧,二时;三月之丧,一时。’此二十五月之三验。《仪礼》:‘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此二十五月之四验。《书》、《春秋》、《礼》皆周公、尼父所定,敢问此可为法否?昔郑玄以中月而禫者,内容一月,自丧至禫,凡二十七月。今既用之,而二十五月初无疑论。大抵子于亲丧,有终身之痛,创巨者日久,痛深者愈迟,何岁月而止乎?故练而慨然,悲慕未尽,而踊擗之情差未;祥而廓然,哀伤已除,而孤藐之怀更剧。此情之所致,宁外饰哉?故先王立其中制,使情文两称,是以祥则缟带素纰,禫则无不佩。夫去衰麻,袭锦縠,行道之人皆不忍,直为节之以礼,叵如之何。故仲由不能过制为姊服,孔鲤不能过期哭母,彼讵不怀?畏名教之严也。”当世谓柬之言不诡圣人,而元感论遂废。
      (卷二百二十一列传第一百二十三儒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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