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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四史王氏人物摘编-《明史》(五十七):王之翰、王正志、王保、王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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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4-30 10: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之翰,绛州人。官枣阳。力阻开矿,遂被逮拷死。天启初,赠光禄少卿。
      (卷二百三十七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王正志,祥符人。万历二十六年进士。除富平知县。二十八年,税使梁永、赵钦肆虐,正志捕其党李英,杖杀之,因极论二人不法罪。钦亦以李英事讦奏,帝怒,命逮之。给事中陈惟春言正志劾钦罪多,宜提讯;钦所劾正志事宜下抚按核实,免其逮系。御史李时华亦言近日所逮吴应鸿、劳养魁、蔡如川、甘学书及正志等,俱宜敕下抚按勘虚实,不得以一人单词枉害良善。皆不报。未几,梁永亦讦正志。帝命诸抗违欺隐者悉指名劾奏,重治之。宦官盆张,长吏皆丧气。正志系诏狱四年,三十一年夏,瘐死。天启时,赠祭,廕子,皆视钰。
      自矿税兴,中使四出,跆藉有司。谤书一闻,驾帖立下。二十四年,则辽东参将梁心;二十五年,则山东福山知县韦国贤;二十六年,则山东益都知县吴宗尧;二十七年,则江西南康知府吴宝秀、星子知县吴一元、山东临清守备王炀;二十八年,则广东新会在籍通判吴应鸿,举人劳养魁、钟声朝、梁斗辉,云南寻甸知府蔡如川,赵州知州甘学书及正志;二十九年,则湖广按察佥事冯应京、襄阳通判邸宅、推官何栋如、枣阳知县王之翰、武昌同知卞孔时、江西饶州通判陈奇可;三十年,则凤阳临淮知县林錝;三十四年,则陕西咸阳知县宋时际;三十五年,则陕西咸宁知县满朝荐;三十六年,则辽东海防同知王邦才、参将李获阳;皆幽系诏狱,久者至十余年。炀、应鸿、获阳毙狱中,其他削籍、贬官有差。至士民幽系死亡者,尤不可胜纪也。
      (卷二百三十七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王保,榆林卫人。骁勇绝伦,起行伍,积功为延绥参将。万历十六年,迁延绥、定边副总兵。十九年冬,擢署都督佥事,充昌平总兵官,寻改山西。蓟镇总兵官张邦奇被劾,命保与易任。自嘉靖庚戌后,蓟镇重于他镇。穆宗有诏,获大小部长者破格酬,他镇不得比。迨俺答款塞,宣、大、山西三镇烽烟寂然。陕西四镇以火落赤败盟,始复用兵,然寇弱易御。独泰宁、插汉诸部时时犯辽东。而蓟门密迩王畿,与辽帅俱慎选。以保有威望,用之。朵颜长昂当张臣镇蓟时纳款。居五六年,复连寇石门路、木马峪、花场谷,遂罢其市赏。后偕银灯寇山海关。已,又驰喜峰口要赏。邦奇佯许增市,诱杀其通事二十五人。长昂益怒,犯大青山。顷之,遣其党小郎儿等潜伏喜峰口,射杀侦卒。会保已至,遂擒之。长昂每资小郎儿筹策,惧而谢罪,献还被掠人畜,保乃释还小郎儿。长昂补五贡,边吏始补二赏,互市如初。御史陈遇文援穆宗诏以请,进保署都督同知,副将张守愚以下皆进秩。
      蓟三协南营兵,戚继光所募也,调攻朝鲜,撤还,道石门,鼓噪,挟增月饷。保诱令赴演武场,击之,杀数百人,以反闻。给事中戴士衡、御史汪以时言南兵未尝反,保纵意击杀,请遣官按问。巡关御史马文卿庇保,言南兵大逆有十,尚书石星附会之,遂以定变功进保秩为真,廕子。督抚孙幰、李颐等亦进官受赐,时论尤之。
      二十三年冬,顺义王撦力克弟趕兔率三军犯白马关及东西台,为守备徐光启、副将李芳春、戴延春所却。明年秋,复偕部长倒布犯黑谷顶,败而去。保度其再至,分营开连口及横河儿。寇果驰横河。官军夜半疾抵石塘岭,袭其营。寇大惊溃,乘势追出塞。其冬,复犯罗文峪,败去。诏代一元镇辽东。朝鲜再用师,敕保防海,卒于海州。赠左都督。
      子学书,宣府总兵官。学时、学礼并副总兵。学书既里居,守榆林城,拒李自成,不屈死。
      (卷二百三十九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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