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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三槐王氏王巩及其子女的研究
作者:王汝珊
(本文为 启东王氏家谱的博客:摘选于网络)
王巩在北宋中后期的历史上,是一个很活跃的人物。这倒不是因为他在政坛上春风得意,官高爵重,而是因为他正直的品格和傲世的豪气,以及与苏轼兄弟的真挚友情,都为同时代人所钦重。而且他一生勤于著述,是三槐王氏中唯一有著作流传至今的人。王巩先祖的一生,包括生平、仕宦、事迹、性格、妻室、子女、功德等等。经本人认真地详细地查资料、阅史册、考宗谱,据多方摘录史册资料、推算历代纪年、反复论证、探研;从整个历史观点、年龄时间段于以分析和考究。
一、从王巩的生平与仕宦述评
王巩,字定国,号介庵,自号清虚居士,王旦之孙,王素第四子。他的生卒年,据(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四记载:“王定国素为冯当世(京)所知,而荆公绝不乐之。一日,当世力荐于神宗,荆公即曰:‘此孺子耳。’当世忿曰:‘王巩戊子生,安得谓之孺子!’盖巩之生与同天节同日也。荆公愕然,不觉退立。”这是说王巩与神宗俱生于戊子年,此年为仁宗庆历八年(1048年)。其卒年,据(清)王国栋《王氏宗谱‘三槐王氏’》卷一记载:“卒北宋政和七年(1117年)丁酉十二月初一日”,则其享年应为七十岁。历宦通判扬州,可权知宿州,仕右朝奉郎、后宦止宗正寺丞。
据(清)陆心源《宋史翼》卷二六《王巩传》记载;王巩年轻时,“笃学力文,志节甚坚,练达世务,强力敢富”。上书言事,多切时病。特为大臣吴充、冯京所器重。
王巩入仕,是靠恩荫,补为校书郎。累官大理评事,迁太常博士。北宋神宗熙宁八年(1075年)四月,坐见徐革言涉不顺而不告,追两官勒停。不久,又复为秘书省正字。
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年),坐借赵居兵书,追两官勒停。熙宁十年,筑清虚堂于其居室之西。据(宋)苏辙《栾城集》卷二四载,苏辙为之作《王氏清虚堂记》。
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十二月,叙复太常博士。但不久,又“坐与苏轼交通,受谤讪文字不缴,又受王诜金,谪监宾州(今广西宾阳)盐酒税”。当时王巩的官职还是“秘书省正字”,因御史舒宣奏言:苏轼“与王巩往还,漏泄禁中语,朗同货赂,密与宴游”。据(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六六之一○记载;“苏轼被贬官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还牵连了一批人。、
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由司马光推荐,擢力宗正丞。十月二十五日,他上疏论“宗室疏远者,不当祢皇伯、皇叔。言者摭其疏,指为离间宗室,除扬州通判”。据(宋)苏辙《栾城集》卷二八记载,苏辙为作《制词》云:具官莱,亦故相之子孙而名臣之子也,生于富贵而笃志于学,勇于议论而不谋其身。淮南大邦,民病水旱。往贰其事,益试尔才。
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九“注”云:王巩于是年十一月十六日“通判西京”,那么,王巩为扬州通判,应在任西京(今河南洛阳)通判之后。拟或有西京之命而未赴任,又改任扬州。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四载: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年)三月二十六日,“前通判扬州王巩知海州(今江苏淮安)”。同年六月八日,又改知密州(今山东诸城)。同年九月二十二日,“诏王巩罢知密州,送吏部”。因恩例,乞得管勾太平观。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五载:元祐五年(1090年),“起判登闻鼓院”,又为御史朱光庭所攻,“诏巩别与差遣”。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载:元祐六年正月,“右承议郎王巩用苏辙、谢景温荐,除知宿州(今安徽宿县)”。制词为刘敏所作,词云:有地千里而长百吏,发政施令,良民足以驯养,猾吏足使畏服,有志之士,知其可以有为,莫不愿之矣。以某等通敏用务,付之专城之寄,符离、吴兴又东南之奥壤也,思所建置,以副休命。
据(清)陆心源《宋史翼》卷二六《王巩传》记载:但这次任命,王巩依然没有做长,到六月八日,“巩罢宿州”,“十月六日,巩责”。这次罢职仍然是因为被人攻击,只好依旧管勾太平观。“改朝奉郎,管勾鸿庆官”
哲宗绍圣初(1094年),谪签书荣州(今四川荣县)判官厅公事。绍圣中,王巩在蕲州(今湖北蕲春),至于是何官职,则不可知。
哲宗元符元年(1098年),因经常上书议论朝政,“追毁出身以来告敕,除名勒停,送全州编管”,一直到元符三年才归来。
徽宗建中靖国(1101年)’,王巩“复朝散郎”,用为河南通判。
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王巩被“送吏部,与合入差遣”。秋,“按事永安县”。九月己亥(十七日),朝廷大兴党祸,(元)脱脱《宋史》卷一九《徽宗纪》记载:“籍元裙及元符末宰相文彦博等、侍从苏轼等、余官秦观等、内臣张士良等、武臣王献可等凡百有二十人,御书刻石端礼门”。在“余官”中,就有王巩。在“侍从”中,有王巩的从侄王古。此后,王巩的事迹据(清)王国栋《王氏宗谱•三槐王氏》卷一云:“党籍兴,再贬广西。犬观中,例还,遂致仕。晚年徙居高邮(今江苏高邮)。”看来,王巩最后应是终老于此的。马永卿《元城(刘安世)语录》云:“王巩定国多识前言,往乃服林灵素丹药,暴得疾苦。”据(清)黄宗羲、金祖望《宋元学案》卷九九《宗丞王先生巩》记载:“王定国多识前言往行,乃服林灵素丹药,得疾焚死”,不知如何改变。但王巩得享高年,大概是没有疑问的。
二、从王巩的一生事迹述评
王巩一生虽然丰富多彩,据(清)王国栋《王氏宗谱•三槐王氏》卷一记载:被称为“文采风流为一时所宗”,但在仕途上却始终磕磕绊绊。(清)陆心源《宋史翼》卷二六《王巩传》评其:“跌宕傲世,好臧否人物,其口可畏,以是颇不容于人,每除官,辄为言者所论,故终不显”。对王巩评价分歧最大的是他在扬州判官任上。刘挚曾经就王巩的事论说:“通判扬州,在任皎皎当事,府赖以治,更谢景温、王安礼二守皆相欢喜。”史称“在官无过”,但安鼎、姚动在王巩知宿州时,却论列王巩“在扬州日,交通州吏马守珍,逾违公事”。为此,他在宿州的差使也没有能干多久。这些人攻击他的另一借口是他在扬州有“少年之过”。刘挚这样说,苏辙也说:“(王)巩之所长,人所难能,所短,或少年所不免。”是何“少年之过”?诸人未明言,朱光庭曾云:王巩“顷为扬州通判,以私用刑而得罪去”,似乎是王巩少年使气任性,耍公子哥儿的脾气吧。
王巩善应对,绍圣初,陈次升曾“累章劾章惇”,哲宗对章惇宠替不衰,故奏章都被留中。(元)脱脱《宋史》卷三四六《陈次升传》说:“章惇文字勿令绝。”陈次升向王巩请教,“巩日:‘君胡不云:谏臣,耳目也;帝王,心也。心所不知,则耳目为之传达;既知之,何以耳目为?,居数日,复入见,帝申前旨,乃以巩语对。帝日:‘然'顾未有代之者尔。’讫不克去”。
王巩喜上书,议论朝政,在当时也很有名,虽曾为此屡次吃大亏,但赋性不改。早年“上书言事,多切时病”。据(清)陆心源《宋史翼》卷二六《王巩传》载:从宾州归来后,“言事如故”。据(元)脱脱《宋史》卷二九七《孔宗翰传》记载:哲宗初立,高太后主政,求取直言。“吏民上书以千数,诏司马光采阅其可用者十五人,独称奖其二,乃宗翰与王巩也”。这次上书,为王巩带来了好运,从此为司马光所知,并且,“缘此得减二年磨勘,仍擢为宗正寺丞”。司马光曾对苏轼称王巩“忠义”,并“亲书与巩简帖,与巩往复议论政事”。司马光还曾对另一大臣李清臣,“称巩之贤”。王巩后因上书论宗室事,被斥贬。到哲元符元年,朝廷甚至来了个算总帐,“坐元祐中及元丰末累上书议论朝政,欲尽变先朝法度,追毁出身以来告敕,除名勒停,送全州编管”。可以说,上书论政带给他的多是灾祸。
王巩得到很多人的赏识,如前所言冯京、司马光,苏轼兄弟更是对他青眼有加。丞相刘挚甚至与之结为姻亲,为子娶王巩女。宰相吕大防也“爱其才”,当王巩对除知海州不满意时,特改王巩知密州。其余黄庭坚、秦观、王安礼、谢景温亦都喜与王巩交游。但,朝臣中还有不少人对王巩有看法,前述王安石说他是“孺子”;除知宿州,为安鼎、姚勐所弹;受苏轼牵连贬宾州,也是有人看不惯他;为宗正丞,被指离间宗室;判登闻鼓院,被朱光庭执奏“未协公议”,据(宋)张邦基《墨庄漫录》卷一记载:“王巩定国为太常博士,常从术士作轨革,画一堂庑,庭中有明珠一枚,旁置棋局。未几为御史朱光庭所抨,得补外”。直到最后算总帐,被“除名勒停”,可谓毁誉不一,荣辱不等。
三、从王巩的人品性格述评
王巩平生最让人称道的事有两件,反映了王巩的胸襟气度和洒脱不羁的名士性格。
第一件事颇能反映王巩名士风流的一面。王巩与苏轼兄弟相识时,风华正茂,诗作的好,书法也很有造诣,故苏轼特别赏识他。南宋罗大经云:“东坡于世家中得王定国,于宗室中得赵德麟,奖许不容口。”亦从侧面证实了这一点。.
王巩的诗为苏轼所激赏,张邦基也曾作过记述:“王定国持诗与东坡,东坡答书云:‘新诗篇篇皆奇,老拙此回真不及,穷人之具辄欲交割与公。’魏道辅(泰)见而笑日:‘定国亦难作交代,只是且权摄耳。’”
(元)脱脱《宋史》卷三二○《王素传》附。熙宁十年(1077年)四月,苏轼知徐州。王巩时年三十岁,第二年秋季到徐州访苏轼,过了十几天饮酒赋诗、快乐似神仙的日子。“与客游泗水,登魑山,吹笛饮酒,乘月而归。轼待之于黄楼上,谓巩日:‘李太白死,世无此乐三百年矣。’”这件事宋人广为流传,成为文人雅集的典范。
第二件事是因受苏轼诖误,被贬监宾州盐酒税。据(元)脱脱《宋史》卷三三八《苏轼传》记载:宋元丰二年(1079年)三月,苏轼知湖州。言官何正臣、舒壹、李定等摭拾诗文表章中语,弹劾苏轼攻击新法、谤讪朝廷。这其实是朝廷内部党派的斗争,苏轼只是反对派藉以发难的借口。御史台派人到湖州逮捕苏轼,“逮赴台狱,欲置之死,锻炼久之不决”。因高太后救解而神宗也爱重其才,到十二月庚申(二十八日),才释放出狱,(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令御史台差人转押前去”。这就是著名的“乌台诗案”。
据(清)陆心源《宋史翼》卷二六《王巩传》记载:苏轼被贬,牵连了许多人,其中王巩被贬监宾州盐酒税。这次贬谪,对王巩而言,遭遇堪悲,“定国以余故得罪,贬海上三年,一子死贬所,一子死于家,定国亦病几死”。但在广南生下了王皋。他仍然心胸坦荡,“安患难不戚于怀”。许多朋友对此赞叹不已,包括苏东坡,也十分感慨。王巩奉调回江西后,首先就是把在岭外作的诗歌数百首,寄给苏轼,让苏轼品题。苏轼在《王定国诗集序》中说:“定国以余故得罪,……余意其怨我甚,不敢以书相闻。而定国归至江西,以岭外所作诗数百首寄余,皆清平丰融,蔼然有洽世之音,其言与志得道行者无异。幽忧愤叹之作,盖亦有之矣,特恐死岭外,而天子之恩不及报,以忝其父祖耳。孔子日:‘不怨天,不尤人。’定国且不我怨,而肯怨天乎!余然后废卷而叹,自恨知人之浅也。”(宋)苏轼《苏轼全集•文集》卷二九《辨举王巩札子》说:“(王巩)顷者窜逐万里,偶获生还,而容貌如故,志气愈厉。”
(宋)黄庭坚《山谷篥•内集》卷一六《王定国文集序》记载,黄庭坚在为王巩的文集作序时说:“定国富于春秋,崎岖岭海,去国万里,脱身生还,邂逅江滨,斗酒相劳苦,但以罪大责轻,未有以报君恩为言,郁然发于文藻,未尝私自怜,此其志未易为俗人道也。”
(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刘挚说王巩“坐事,窜南荒三年,安患难,一不戚于怀。归来颜色和豫,气益刚实。此其过人甚远,不得谓无得于道也”。
(宋)罗大经《鹤林玉露•乙编》卷一《王定国赵德麟》记载:“定国坐坡累谪宾州,瘴烟窟里五年,面如红玉,尤为坡所钦服。” 不仅王巩能如此,王巩歌儿宇文氏,也让苏轼大为叹赏:“王定国歌儿日柔奴,姓宇文氏,眉目娟丽,善应对。家世住京师。定国南迁归,余问柔:‘广南风土,应是不好?’柔对日:‘此心安处,便是吾乡’,”(宋)苏轼《苏轼全集•词集》卷二。苏轼特为之作《定风波》词云:常羡人间琢玉郎,天应乞与点酥娘。自作清歌传皓齿,风起,雪飞炎海变清凉。万里归来年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这件事,反映了王巩忧乐不戚于怀的宽广胸襟,这是他能在艰难困苦之中,不被压倒而得以生还的原因。
王巩生活的时代,正是北宋中期熙丰变法前后,社会矛盾、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交织在一起,变法和反对变法的党争也非常激烈。王巩作为一个有见识的士大夫,不可能不关注这场变革,也不可能不在其中有所作为。从他来往的朋友和王安石对他的态度看,王巩是不赞成变法的,在这一点上,他与苏轼兄弟的政治主张是相同的,这是他们深厚友谊的基础,也因此而博得司马光的赞赏。他的正直的品行与操守,使他的宦途壳满了坎坷。熙丰年间,他同情旧党而受牵连;元祐,他又置身于朔、洛、蜀党争之间而无法自拔,最终因与蜀党之友谊而饱受艰辛流放之苦。
苏轼说“天将复兴王氏也欤,何其子孙之多贤也”。称其贤,寄以“复兴大任,对王巩而言,这是最好的赞扬了。
四、对王巩妻室及其子女的考究
王巩(1048—1117年)王旦之孙,素公之四子,字定国,号介庵,自号清虚居士。巩历宦通判扬州,可权知宿州,右朝奉郎,端明殿学士,工部尚书,后宦止宗正寺丞。其生年,据(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四记载:王巩与宋神宗同生于庆历八年(1048戊子年),其卒年,据《王氏通谱》记载:为徽宗政和七年(1117年)丁酉十二月初一日,享年七十岁。据《宋史》懿敏公列传、(清)陆心源《宋史翼》卷二六《王巩传》、《三槐王氏通谱》记载:巩生六子一女,奇、时、由、皋。巩娶副氏生王奇;娶张氏(张方平之三女)生王时、王由;续妾生王皋;巩还有两子(名不祥),在贬谪监宾州盐酒税时“一子死于谪所,一子死于家”。一女適刘跂,据(元)脱脱《宋史》卷三四○《刘挚传》记载:“王巩婿刘跂,字斯立,东光人,元丰二年进士,官朝奉郎。其父刘挚,字莘老,性峭直,有气节,通达明锐,触机辄发,不为利怵威诱。仕至宰相,是神宗、哲宗时期的名臣。
王奇,(1068—1112年)副氏所生,出嗣王厚公为子,字守钧。据脱脱《宋史》记载:奇生于北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戊申年)十二月初八日,卒于徽宗政和二年(1112年),四十五岁。原配金氏,继娶曾氏,生二子,倓、作。长子王倓“字静夫。生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年)己巳三月初一日。举茂才,为太学博士、通判澶州,兼判西京勾院事。四迁至朝议大夫,赠紫金鱼袋。卒徽宗宣和元年(1119年)己亥,年三十一。赠光禄少卿。配严氏,赠余姚县君;继边氏,封陈留郡君。子二,道、随”。二子虽皆生于北宋,然主要生活于南宋。(清)王国栋《王氏宗谱•三槐王氏》云:“王道登政和二年(1112年)莫俦榜进±,除秘书郎,历龙图阁直学士,扈高宗南渡”云云。次子王作,“字仲连,宋尚书屯田员外郎”。
王时,(1073—1127年)字叔永,号尚夫。生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年)癸丑正月初八日。元符中举茂才,谏议大夫任伯雨表请为宣教郎。卒钦宗靖康二年(1127年)丁未七月十一日,年五十五。配宋氏生一子,颜;继配上官氏(龙图阁待制均之女)生三子,华、熙、然。见(清)王国栋《王氏宗谱•三槐王氏》卷一。王颜,“字东辉,少颖悟,为宗正公所钟爱,不幸微疾早逝”。“公配傅氏,夫死守节,无子,养侄惇为嗣”;王华,“字邦辉,生北宋哲宗元祐八年(1093年)癸酉三月初三日。温恭尚义。屡以秀才荐举,为国子学录,流寓颍上”。 “配冯氏,子二,惇、性”;“继蔡氏,子二,度、志”。四子皆入南宋。且以惇继王颜,志继王然;王熙,“太常博士”。后南渡定居;王然,“字季辉。生哲宗元符二年(1099年)己卯闰九月初七日。明经贡,授迪功郎,历朝奉大夫”。后南渡。卒于孝宗时期。“配胡氏,赠硕人,无出,继兄华四子志为嗣。妾生一子,学之。”王志、王学之,生北宋末年,主要生活于南宋。
王由,字季长,宋迪功郎,住湖北,配赵氏,生一子,谟。据(宋)张邦基《墨庄漫录》卷二记载:“都尉王诜为王定国画《烟江叠嶂图》,东坡作诗,所谓‘江上愁心千叠山’者。定国死,其子由以画货与高邮富人茅生,以献章献,或云禁中”。
王皋(1081—1156年)行四四,字子高。官至殿帅府太尉、晋柱国太傅(从一品).世居汴京开封府开封县新里乡大边村,祖籍山东大名莘县。宋兵部侍郎、晋国公王祜之玄孙;魏国公、文正公之曾孙;端明殿学士、工部尚书懿敏公王素之孙;太常博士、宗正丞、定国公王巩之第四子也。皋公生于北宋元丰四年(公元1081年)辛酉二月初二日,卒于绍兴二十六年(公元1156年)丙子九月十七日,享年76岁,葬于江苏苏州益地乡。生子三:易、铎、胤。原配赵氏生易、铎,继娶邢氏生胤,惧累赠国夫人。伯易,字吾置,襲父爵,其子孙迁居太仓(昆山)之东沙,后散居于海虞、澄江、常熟一带,世称为三沙王氏东沙支始祖;仲铎,字吾伍,留居荻川,其子孙散居于泰州、兰陵一带,世守荻扁父业,世称为三沙王氏中沙支始祖;季胤,字吾曾,淡漠名利,性好游历,后分居无锡沙头白龙山下(位于南方泉、金鸡山、白龙山、凤凰山一带),世称为三沙王氏西沙始祖。南宋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己酉三月,王皋祖携全家随从孟太后南渡,路过荻扁(苏州荻川、荻溪),见地滨湖,土肥地厚,遂把家小居姑苏荻川。皋祖南渡时,牢记曾祖王旦公关于“凡我子孙先代世系必六十年一修,百二十年再修”的教诲,将王氏家谱连同木刻版牃装了数车,一起南运。几天后因随驾至临安有功,太后闻其名,温语奖谕,礼赐有加,遂封殿帅府太尉,高宗皇帝赐宅于建康(南京),一处宅所以示奖励。同年迁居南京应天府(即南京应天府上元县尚书巷尚书里)。
南宋高宗绍兴三年(公元1133年)两次护驾有功,赐晋柱国太傅。后因与时政不和,金屡侵犯,康王主和议,高宗听信议和派的主张,放弃北伐,决定与金议和并定都临安。皋祖后来见南宋朝廷腐败,收复中原无望,无力回天,慨然长叹曰:“西湖一洼水,何足济天下事,吾亦从此逝矣”。遂弃官隐居苏州阳城西之荻扁。高宗念其有功,多次诏令他还朝做官,他均以体弱多病推辞。正如太尉公碑记载:“六百年来,邱陇巍然,谱载长洲县下十七都三图床,字圩东,原子孙叙族守护诚阀阅所,仅见略叙,所由以见,笃生之不偶云。绍兴二十六年九月十七日病逝,世称为太原三槐三沙王氏南渡苏州始迁祖。”
“政和初,叙录世荫,补修武郎,为修武校尉,迁武略将军。靖康末,造斥……拒叛贼张邦昌,屡遭困辱。后扈隆裕太后驾,从南行,累立大功,加辅国将军,拜殿帅,进太尉,予世职。忤权贵,遂致仕。隐居姑苏之荻扁,为无锡县三沙王氏之始。诏赠柱国太傅”。“配赵氏,继配邢氏,封汝南郡君。生三子,易、铎、胤。”
五、对考究王巩到底有几个儿子质疑的见解
对三槐王氏家族的重视,可以说从宋代就开始了。宋朝是一个崇奉文教的社会,重文轻武,三槐王氏家族的光耀,正是这种国家政策和社会风气铸造出来的。王氏代有闻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注意,有不少士大夫为之写碑志或墓志,文人笔记中,也有不少篇幅,记叙三槐王氏家族的遗闻轶事。
关于《中华王氏家谱研究通讯》总第42期,王元根先生发表的《三槐堂王巩有二十多个儿子吗?》一文,元根先生已下了很大功夫,做了大量地调查和探研。在收集时发现当误的问题,本人在文中对有些已作了考证与分析,并加注了编者按,这种精神是值得借鉴和学习的。我就元根先生的文章也进行深读、探讨和考证《史记》,综上所述。有关“三槐堂王巩到底有多少个儿子”的疑问?史册完全无载,主要见诸于各种《谱牒》。而民间口头相传多有舛误,或重名、重字名;或生卒相同,是否同人同名、或同人不同名;或父名相同,子名不同;或张冠李戴时有出现;承望不足征信。因而如何从史料的来源、可信程度上加以分析辨别,去讹存真,就成为王巩家族研究中需加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家族史的研究,是一个特殊的领域,一班把它归属于社会史的范畴。作为一种范式,在具体的研究上,还是离不开传统史学的基本方法,如考证、推理、演绎、归纳等。
在研究历史问题上,有些历史只能是个迷,无法解开。所以说,历史是复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作为今天的人来探讨和考证历史,力求真实,也无法真实起来。当然,不是提倡有意去作假,也不应该作假;更不能抱有莫衷一是的态度。只有下功夫,去阅史书、寻谱牒、查资料。以《史记》来证明,力求真实,符合历史。在这个问题上,只有靠大家互相理解,在时间上、理念上,相互认同,相信而成;统一起来,作一个权威性的结论,就可以了,就是真实性了。本文拟就此进行一些探索,提出了一些粗浅之见解,以就教于识者。文中不妥之处,恳请专家学者、宗亲长者、同仁志士、诚望不吝指正。
注:徽宗政和二年,始有“修武郎”之名,即原来的“内殿崇班”,却无“修武校尉”之名,只有昭武校尉或御武校尉。也无“武略将军”的名号,只有“武略大夫”。至于“辅国将军”,实际上是“辅国大将军”正二品,为武散官第二。“太尉”一职为政和新置,武阶之首。见《宋史》卷一六九《职官》九。
中华王氏研究中心理事会副理事长
甘肃金城支王氏第六次修谱会会长 王汝珊(子 策) 谨 撰
三槐王氏三沙无锡西沙支王氏后裔
公元二○一○庚寅年 三春 於甘肃兰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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